我反對內政部興建社會住宅、合宜住宅或再新建國宅:(請點選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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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灣空屋率超過10%,數據顯示供過於求,代表多數民眾不缺房子,而是民眾預期房價會漲。政府要做的,是讓民眾認為房價不會再飆漲。
2.興建社會住宅是超級大錢坑,而政府財政空虛,勉強興建住宅不僅於市場無補,更會排擠其他預算。
3.出租社會住宅是個爛政策,誰來抽籤?誰來管理?誰來維護?誰來監督?台灣缺乏歐洲的高所得及高稅率,沒有揮霍的籌碼,蓋房子已經是錢坑,回收遙遙無期且還要撥預算維護,而且台灣人跟歐洲人對於住宅的觀念不一樣,可以想見將會是一場災難。
4.如果真要做,請不要由內政部來做,內政部權力太小了,應該由經建會或其他跨部會單位來協調統籌,讓五院八部轄下各公家單位或國營機構配合中央一起做,像是現有及未來將新建的台銀宿舍、台電宿舍、台水宿舍、中油宿舍、台大宿舍、郵局宿舍、中華電信宿舍….等,撥出一定比例做為出租住宅,各單位在大規章下自行發展因地制宜的管理條例,內政部千萬不要跳下來做莊,免得被盯得滿頭包。
5.政府應該預先建立建商退場機制,配合銀行鑑價,思考以成本價接收建商已經蓋好卻賣不掉的餘屋,或是跟建商合作,將這些賣不掉的餘屋以社會住宅的方式出租給符合資格的民眾。
6.國內大學將出現倒閉潮,政府可以思考讓這些退場的大學用地與校舍,轉化為另一種型態的社會住宅。
房價高漲歸房價高漲,社會福利歸社會福利,社會救濟歸社會救濟,千萬不要混為一談!過去十幾年前,包括營建署跟地方政府曾經歷過國宅蓋好卻尾大不掉的慘痛經歷,這次請千萬不要再跳火坑了。(陸敬民@住宅週報。有任何意見或問題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