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舍起造人就該死嗎?朝令夕改民何從焉?
(本篇為網友來函照登,文責請自負)
自監察院99年10月6日通過並公布監委劉玉山、劉興善提案,糾正農委會及內政部以來,經媒體炒作搞得沸沸揚揚。農委會主任委員陳武雄更是配合演出,於99年10月15日發布特定農業區禁止興建農舍,不論本行政命令是否有瑕疵欠缺周詳已對全國百姓財產造成損失,更嚴重迫害政府之信用,深深傷害百姓對政府執政之信任。
請問農委會陳主委,目前人民已完成掛件申請或籌備中已經購買基地及配地…等等尚未完成審查。因您的一只行政命令就讓各級縣市政府承辦人員如座針氈無所適從!昨日之依法申請、已然成今日之非否!?還是馬政府團隊的”失政”作風?還是咱們老百姓就應囫圇接受?不管老百姓的死活!
土地政策乃是立國根本,更應接納各方專業通盤檢討、立法修正,豈可兒戲!僅一二人之言就朝令夕改,欺辱政府威信,讓百姓何以適從。綜觀全國之縣市政府不論公辦或由民間私辦之市地重劃;或開發科技廠區動輒數百公頃、少輒數十公頃,這些土地不是皆由農地變更而來嗎?怎麼不見劉監委 諸公提出正見哪? 集村農舍所佔比例只是九牛一毛,不成比例!為何只打蒼蠅不敢打老虎哪?還是財團財大氣粗政商關係良好,小老百姓無財無勢就好欺侮!?還是馬政府團隊作風就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監委院監委劉玉山、劉興善糾正案,明顯對集村農舍興建之政府美意了解不足,提供給媒體之內容更是『錯的離譜』。一經媒體渲染大肆報導更是積非成是,提出小市民正確心聲,以免誤導視聽,劉監委是否『錯的離譜』讓全國百姓公審。
(一) 劉監委是否『錯的離譜』?有幸成為監委是多麼崇高的地位,身為監委應為學識、經歷、言行皆為全國之表率、德高望重之不二人選,怎能不經思考正確與否就直接報導『太扯』等字眼呢?畢竟現有集村農舍皆依法施行,不是嗎?
(二) 「豪宅林立」 → 錯
1.以大新竹十年來檢討,新竹市集村案件→零,台北縣市案件→零,桃園中壢屈指可數,新竹縣集村案件所佔基地面積與市地重劃農地變建地案相較之下僅是佔九牛一毛而已,無過多之嫌。
2.近十年來,新竹縣集村農舍總價僅500萬起至1000多萬元,且法規明訂坪數限制,不致浪費土地資源,總價中扣除建築基地及九倍之配耕地之成本,每建造坪僅約7~9萬元/坪,怎麼可能建造出豪宅,請勿因集村農舍興建整齊、美觀,生活品質較優就認定為豪宅,請勿亂扯、亂扣帽子!
(三) 「農地當建地」 → 錯
1.農地怎能當建地,農地僅能興建10%,怎可與建地相比。
2.集村農舍亦需搭配九倍面積之配套地,且樓高限制10.5米,僅三層農舍,怎可與建地相比。
(四) 集村農舍「免稅優惠」 → 錯
1.集村農舍建築規劃設計→由建築師依工程造價繳稅,並無免稅。
2.集村農舍依工程造價開立發票繳稅。
3.集村農舍管理人年度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4.集村農舍仍需繳房屋稅、地價稅。
5.集村農舍有些規定比一般建地及農地農舍更嚴格,所花費用不少,並無優惠。
6.集村農舍若有起造人變更或買賣,仍需依法繳交契稅。
7.集村農舍從購地至完工進住,優質生活的家所需繳的費用不勝枚舉,何來免稅之說,請查明並說明。
(五) 「違背政策原意」 → 錯
1.集村農舍皆在鄉村區,絶非都市內,政府平衡城鄉發展,勿過度集中市區,造成炒高房價,錯了嗎?
2.二十戶以上集中興建集村農舍,避免單一農舍756坪浪費土地資源,錯了嗎?
3.降低房價,錯了嗎?尋找毗鄰鄉鎮稍偏遠之九倍面積配耕地較便宜,若買鄰近配耕地,以每坪最少2萬元計,每戶配耕地至少需400坪,每戶成本將增加約800萬元,請問我們買得起嗎?請乾脆立法明訂所有農地禁建、全面禁止重劃變更為建地,此如台北市房價將每坪300萬元(各縣市市區也隨著炒高房價),另外或許就不會有大埔土地變更事件了。難道這就是監委要的嗎?請勿浪費公帑、勞師動眾、急功好利,馬政府執政團隊應該有很多其它國家大事要執行的,不是嗎?
4.集村農舍重視環保,所使用之九倍配耕地面積皆維持原森林並造林節能減碳救地球,縱有雜草(反而抓地強),至少該亦受管制不得開發,所以無濫砍、濫伐,破壞生態造成土石流,難道集村農舍不是間接在做公德嗎?不值得被鼓勵嗎?世界環保組織所訂的「碳權」保證就在集村農舍所用的配耕地(山坡地保育區),如此完美的政策,錯了嗎?違背政策了嗎?
(六) 「報導所載農舍照片」→ 錯
1.請監委勿亂扯亂刊該照片,一看即知單一農舍絶非集村農舍。
2.集中農舍至少二十戶,外觀整齊劃一,非常優質,請勿亂扣亂扯,誤導民眾。
(七) 監委質疑集村農舍所有權人身份,好像需特定人士才能買→錯
1.法規有明訂凡中華民國國籍,年滿20歲且名下無農舍者皆得參與擁有一戶,有錯嗎?
2.工商人士、科技人才就不能買嗎?請勿忽視人權、歧視職業差別,此非監委應有之作為,請檢討!
3.臺灣地區所有農地所有權人皆不能有其它職業嗎?只有自耕農無職業者才能擁有農地嗎?還是只有官員才能擁有農地?
4.監委有資格質疑集村農舍所有權人身份嗎?只要資格符合,監委有什麼資格質疑?何苦侵犯人權及人民有居住的權利、選擇的權利?
(八) 「新竹縣集村農舍申請案件四十二件」 → 錯
1.依小市民瞭解:新竹縣上半年根本沒幾件集村農舍案,何來四十二件呢?請勿過度膨脹。
2.另依小市民再深入瞭解:新竹縣集村農舍案將於兩年內絶跡或案量驟滅,因為已無九倍之配耕地可用,平地之配耕地因價位太高不可能拿來用,屆時新竹縣集村農舍將不復見。
馬總統及監察院長勤政清廉愛民、苦民所苦,嚴查貪贓枉法,此次監委三番兩 次修理集村農舍的小市民,所為何來百思不解,畢竟集村農舍政策是好的、是美的、是環保的、是優質的,不該被扭曲的。以民意為主導,端正視聽。請勿剝奪小老百姓對家的渴望。
集村農舍自救會正義連線
已購買集村農舍者,應連合起來,畢竟我們只是小眾,要團體才能力量大, 不知陸大可否開一版面讓我們持續討論,關注後續發展
看起來像是中槍的建商 在投訴…..
工業住宅 …會不會有昭一日也中槍….
感覺像是痛到了,在哀嚎
媽媽有說要乖要聽話,不要搞些五四三,被發現了才來喊痛就來不急了
一堆仗義言詞,都有理嗎?不盡然
很直覺的看,就是貪小便宜,再來怪政府房價高,怎麼不怪自己沒本事賺錢?
民意民意..你說的才是民意?要不要辦個公投?非農民身分的農舍&集村全拆了?
政府的美意..農民的辛苦..卻要給你們這些都市人佔盡便宜..自私夠了沒?
嗯, 樓上說的也是, 就算沒現在這法令, 在買這些建案時, 本就該知道這是給農民的福利, 不是給全台灣人民的!
算鑽漏洞吧! @@
哪個買房子的不貪小便宜,不算C/P值,不殺價的;
現在集村的被拖出去殺頭了,下一個就是乙工的,複商科商的,辦公室住宅的,人工地盤的,陽台雨遮外推的,公設二次施工的,756坪大農舍圍牆全部圍起來做庭園的…
至少集村原本募集時還都是合乎當時法律的,即使是鑽了巧門;其它那些呢?不只不合乎都市計畫分區精神,不符建築法規精神,而且是實實在在的違法的。
如果要用高道德標準向集村購買戶丟石頭,請問,有多少建案是沒本事賺錢的小民可以放心購買的?
也許有些人對這次的事件是抱持著看好戲,幸災樂禍的態度,把集村打成炒地皮罪有應得的一群人。
但是,仔細想想,集村的存在,對其它建案的購買戶來說到底是好還是不好?
集村的相對低價,難道不會抑制附近建地開價的飆高嗎?如果集村搶走了客源,不開心的應該是其它非集村的建商吧?
竹北重劃區重劃掉的那一大片農田,造就的一大堆地主富豪,與集村比較起來,何者對台灣的農業傷害較大? 農民都等著重劃不耕地了。這些富豪再度投入房市,炒高的房價,又是對誰有利?
集村購買戶和其它建案購買戶沒有甚麼不同,都只是在這都市叢林裡掙扎求生的小民而已。
我是不大認同集村是蓋給不是真正的農民用, 因為違法就是違法!
如果每個違法事件都有一堆理由, 相信這法院的時間一定不夠用的, 法律也不用定了!
現在只需要再把新政令好好規劃詳細, 讓未來這類事不會再發生應該就可以了! 己經蓋的, 我倒覺得不用再追究了, 因為發建照的還是政府自己, 又不是人民!
我個人認為集村農舍問題在此只po一方論點並不是很妥當
鑽法律漏洞本就不對 當然要追根究柢說農地變工業地或建地 那是更不應該
但是農委會農業政策何在 只看到重工業滅農業等一堆毀農措施
才真正應該好好檢討
我不認同集村這種 鑽漏洞方式 還有為何新竹是最多集村的…
但是己經蓋的, 我倒覺得不用再追究了, 但如果做商業用途我還是贊成拆除
難道農民就只能住破草屋?
集村農舍把房子蓋得美美的,長輩辛苦種田當農夫一輩子了,
當子女買個農舍給他住有何不對,
請不要以偏頗的言論去批評購買集村的人
違法不是用想當然耳的;目前的法律,名下有農地就是農民。法律沒有定義什麼是真正的農民,事實上也無從定義起。農委會是有打算修法排除有專業職業者,也就是無專業職業者才算農民。那麼,
老農退休不再耕作了,還算不算是農民?今年休耕,想去擺小吃攤,算不算是農民?住在祖父母留下來的農地農舍中,算不算農民?名下有繼承來的農地,但本身在外地工作,算不算是農民?退休了,想要種種菜,種種果樹,算不算農民?周休二日想種種菜,種種果樹,算不算是農民?買了一塊農地,在家做網拍,算不算是農民?買了一塊農地,租給別人耕作,算不算是農民?種了大樂透買了一堆農地蓋了一間豪宅,在家閒著沒事,算不算是農民?名下有農地,選上民意代表,算不算是農民?
這些人之中,誰算是真正的農民?誰有資格住農舍?
我希望周休二日可以種種菜,退休後還可以種果樹;我想配合政府「活化農村」的政策,進入到農村;但是我必須維持現有的工作,才有辦法存夠錢買到可以農作的農地;因為我沒祖先庇蔭,沒有繼承來的大片農田;也沒本事賺錢,買不起756坪大農舍;雖然現在集村配地在山上,但是希望將來存夠錢可以在附近找塊地實現夢想;我算不算農民?有沒有資格住農舍?
制定一個真正可以落實,有大格局的土地政策,農業政策,才是政府該做的事吧! 期待官員想像中的農民,過著官員想像中的農村生活,然後一起協調興建官員想像中的集村農舍,這場景,與現實之間,真是天差地遠了。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只是製造更多小民的困擾而已,有甚麼問題是真正被解決了的?
有辦法的,兩歲自耕農可以有農舍;沒辦法的,就任人宰割了。
這個提案很好啊,鑽法律漏洞的人被糾正是應該的,真正有農民身份的則不在此限制範圍以內,這才是這提案的精神
雖然監委對 756坪大農舍 / 集村農舍 兩者間有某種程度的混淆與誤解,
但其實現在問題不在糾正案上,而是在農委會用一紙行政命令來重新詮釋既有的法律條文,造成一年前依法開始募集,申請程序跑到一半的案件都胎死腹中。同樣的法律條文,同樣的案件,昨天合法,今天非法。
如果貴格友所購買的,現在接近完工的建案,拿到使用執照了,建商開始二次施工,結果政府用同樣的行政程序說,使用執照必須等到住戶入住後才能審查發放,之前的作廢,此時,大家的正義感,還剩多少?
PS. 現在住在特定農業區的真農民也不能蓋集村了,只能蓋756坪真豪宅了。
轉載自2008/6/23天下雜誌
(拜託!!不要在護航集村&農舍了)
這些住在豪華農宅內的退休公教人員與富商,取得農民資格後,並未從事生產,反而享有便宜的農保,甚至休耕補助。而且因坐擁農地,不必繳交地價稅,這有公平正義可言嗎?
十年來,台灣有四.六萬公頃、相當於約一千七百七十座大安森林公園的耕地,從地球上消失。其中有相當於十五個台北市信義區的面積,拿去蓋住宅與農舍。
這造成了農田減少,農業生產力下降,而登記為農民的人數卻增加,多為都市人為了去買地蓋別墅,以嚮田圓夢。
房子與稻子爭地,成為糧荒海嘯下,台灣得面對的洶湧暗潮。
農地的青春痘效應
「農地不種稻子卻改種屋子,這是什麼碗糕?」在高雄美濃土生土長的荖濃溪有機農產運銷合作社理事主席徐華盛問道。
被《天下雜誌》票選為微笑鄉鎮第一名的美濃,過去以種植菸葉文化聞名,即使受到進口菸草的衝擊,導致美濃的菸田面積大幅減少,但因地處荖濃溪上游,有著絕佳的灌溉水源,改種稻後,近幾年農委會舉辦的全國冠軍米競賽中,時常可看到美濃米得到佳績。
三年多前,徐華盛自高雄區農業改良場退休返回美濃,看到兒時遍布好水良田的環境,因為連接高雄左營的國道十號通車,帶入不務農的都市投資客後,使原有純樸的客家農村景色,被四處林立的「豪華農舍」點點突破,不禁大嘆,「發展有機農業的環境被破壞了!」
「有機農田最怕污染,這些別墅把生活污水排入農田的灌溉渠道,農民要向誰求償?」徐華盛問道。
農地的青春痘效應,也同樣在東北部的宜蘭上演著。
目前身兼梅花湖休閒農業區總幹事的鄒森均,從小就住在宜蘭冬山鄉。老家旁邊一塊約○.三公頃大小的稻田,存著兒時農忙下田幫忙父親的記憶。二、 三十年前的冬山、三星與員山鄉,每逢七月份,盡是整片金黃稻浪迎風搖曳的畫面。
長大後,鄒森均在冬山鄉的市街上開照相館維生,伴隨政府十五年前規劃北宜高速公路的效應之賜,建商成為照相館最大的客源。因為建商在冬山、三星與員山鄉四處找農地蓋豪華農舍,完工後為了做廣告,會用相機把農舍拍得漂漂亮亮,將底片拿到鄒森均的照相館沖洗。
「早在大陸富豪團來台灣炒樓前,台北就經常有小富豪團到宜蘭來看農舍,」鄒森均記得,小富豪團來宜蘭看房的效應,在雪山隧道通車前特別明顯。建商先跟地主達成默契,以地主的名義,在三百坪(相當於○.一公頃)的農地上蓋佔地十分之一,約三十坪的豪華農舍。等找到買主後,再將農地連同農舍過戶。
對建商而言,購買農地與建築豪華農舍的成本,只不過六、 七百萬元,轉手賣給台北來的投資客,賣個一千多萬以上都沒問題。
一來一往間,建商大賺四、 五百萬,來自台北的都市佬,則花費相較城市便宜的房價,一圓田園休閒夢。
都市人的田園夢想,卻成為鄉村農夫的夢魘。
宜蘭的田園風光正在消失
鄒森均老家農田旁的豪華別墅,經常將帶有清潔劑的污水直接排入灌溉水圳,他的父親引水灌溉農田,發現距離取水口十公尺以內的稻子都生長不良,無法結穗。
「這些死去的稻子,只好當成田間過濾器淨水了,」鄒森均帶著農夫逆來順受的口吻,苦笑說道。
荒野保護協會前宜蘭分會長陳清枝觀察,三星地區一年大約會多出六、 七十棟新農舍,去年甚至增加一百多棟。以前水圳有很多小魚蝦,現在農地蓋農舍,家庭廢水污染灌溉渠道,小魚蝦都沒了。
「宜蘭人最自傲的田園風光正在消失,如同把代表台北的一○一大樓打掉一樣,」他說。
開放農地種房子,不只代表好水良田被污染,更使農地破碎化,阻礙農業大面積生產、 推動機械化降低生產成本的可行性。
農委會統計資料顯示,從二○○○年到二○○五年,台灣有耕地的農戶增加了近七萬戶,同期間的耕地面積卻減少近一萬八千公頃(見《天下雜誌》表三),將近八成農戶的耕地面積小於一公頃(見《天下雜誌》表四),導致農業生產指數降低了六.三%。
農地破碎化,意味著每個農戶生產的規模太小,生產成本無法降低,農業收入無法養活一家子,久而久之,年輕人不願投入農業,導致農村人口加速老化。年輕人不願留在農村,是因為農村沒有發展。農業在台灣國內生產毛額(GDP)中的比重從一九七六年的一一%,逐年下降到二○○七年只剩一.五%(見《天下雜誌》表五)。農村勞動力向都市流動,每個農戶的人口數從三十年前的六人,到今天不到四人(見《天下雜誌》表六)。離開農村的大部份是年輕人,使農村人口老化,老農找不到接班人,六十五歲以上男性農民比重已超過一二%,是二十年前的四倍(見《天下雜誌》表七)。而且,由於耕地面積太小,農民無法只靠耕種維生,收入中的農業比重,三十年來減少一半,只剩下兩成(見《天下雜誌》表八)。
「最後,台灣將無人務農。這是台灣農業發展的惡性循環,」台大農業經濟系教授林國慶指出。
台灣的農地愈來愈破碎,肇因二○○○年一大錯誤政策。
當今台灣農村的圍牆或電線杆上,四處張貼著農夫兜售農地妄想一夕致富的仲介廣告。而農地上到處可見社會權貴及退休公教人員蓋「豪華農舍」,像劃分殖民地,一塊塊地割據農業生產環境的完整性。
「八年前錯誤的土地政策,新政府必須痛定思痛彌補回來,否則台灣將無法面臨糧食安全、食品安全與生態環境保育的挑戰,」中州技術學院校長、前農委會主委彭作奎大聲疾呼。
所謂錯誤的土地政策,就是目前農業發展條例中,允許耕地每○.二五公頃就可以蓋農舍的規定。這是導致當時擔任農委會主委的彭作奎,請辭下台的原因。
二○○○年總統大選,連戰、宋楚瑜、陳水扁三方勢均力敵,當時立法院國民黨與民進黨立委紛紛提案要求修改農業發展條例,要求開放農地自由買賣,讓非自耕農可以參與買賣。並要求每宗耕地分割後的面積從五公頃放寬為○.二五公頃,並且可以蓋農舍。
當時的農委會主委彭作奎直奔總統府同意農地開放自由買賣,卻堅持反對非農民購買農地蓋農舍。他認為,農地變建地,不但地價將崩盤,農地也將從生產工具變成有錢人的消費商品。
由於身為執政黨總統候選人的連戰選情告急,而宋楚瑜與陳水扁都贊成開放農地自由買賣蓋農舍。當時的總統李登輝為拉抬連戰選情,多次召見彭作奎到總統府晤談,要求農委會放寬農地蓋農舍的規定,爭取農民選票的支持。
彭作奎基於專業堅持己見,而國、民兩黨立委在立法院砲聲隆隆,發言修理彭作奎,逼得彭作奎為政策負責請辭。因此,李登輝決意放寬農地蓋農舍的規定,在國、民兩黨委員難得的共識中通過,但是連戰當年依舊敗選。
「開放農地自由買賣蓋農舍,像是打開潘朵拉的盒子,所有的妖魔鬼怪都出來了,」彭作奎大大嘆了口氣說。八年來,農地被違規用來興建工廠、住宅或移作其他非農業用途的情況相當嚴重。
「這些住在豪華農宅內的退休公教人員與富商,取得農民資格後,並未從事生產,反而享有便宜的農保,甚至休耕補助。而且因坐擁農地,不必繳交地價稅,這有公平正義可言嗎?」彭作奎氣憤地問道。
彭作奎的呼籲,像是空谷迴音。在國會殿堂內,一直有股幽靈力量,想要進一步再放寬蓋農舍的耕地面積限制。
二○○七年六月,當立法委員忙著拚選舉之際,在民進黨籍立委林樹山領銜下,不分藍綠共有四十六位立委連署要再度修改農發條例。他們主張大幅度放寬興建農舍的面積限制,縮小到原有面積的四分之一,從○.二五公頃放寬至○.○六六公頃(約二○○坪),並迅速地一讀通過。
「這不得了,一旦三讀通過,台灣農業不用發展了,」農委會企劃處副處長胡忠一回憶,他看到這項提案,急忙找其他立委分析利害,說明修正案若是通過,將導致台灣房地產市場供過於求,房價崩跌,才暫時擋下修正案。
雖然新會期立法委員大換血,「但捲土重來的力量蠢蠢欲動,」胡忠一說。
竹林變茶園 山坡地超限利用
「農地破碎化」只是國土的危機之一,更大的危機在於山林的「超限破壞,」台大農藝系主任郭華仁指出台灣農業問題,不只在於興建農舍的面積限制,更出於沒有一套完整的國土規劃,使農村沒有長遠的發展願景。
台灣天然有機產銷協會秘書長張智閔就是因為山坡地超限利用而受害的例子。
六十三年次的張智閔,家族在南投竹山海拔一千三百公尺的山區有一片十公頃大小的孟宗竹林。這片老天賞賜的天然竹林,時常可見國寶級的保育鳥類藍腹鷴穿梭,更因為數十年來不必施肥、灑農藥,就能長出鮮甜的冬筍,很符合現代人強調有機飲食養生的需求。因此,他毅然放下已從事十年、年薪百萬以上的藥廠業務工作,全心投入發展有機冬筍的事業。
在他的努力下,他們的孟宗竹林不但成為全台第一家取得冬筍有機驗證的農地,還建立有機「黃金冬筍」品牌,在改良保鮮及運送過程後,價格翻了兩倍以上。在台北SOGO復興館的city’super頂級超市內,即使一斤賣四百元以上,依然搶手。
但讓他心痛的是,在他們竹林上方,最近有種植高山茶的農民買下林地,將山坡上所有的孟宗竹連同地下莖全部刨除,改種高山茶。
原本像是電影臥虎藏龍裡竹林迎風飄搖、青翠扶疏的畫面,頓時童山濯濯。一場大雨下來,泥水橫流,很令人擔心未來是否會發生土石流。
讓張智閔不解的是,在竹山,坡度超過四○%以上的竹林比比皆是,依規定只能維持林地的用途,為何卻能變更為農牧用地,種植高山茶?連水土保持局局長吳輝龍都指出,種高山茶的水土保持比檳榔樹還糟。為何竹山的街道上,到處可見高山茶農地轉賣的廣告?
為了保有自家竹林的完整,張智閔認為上方竹林地變更成農牧用地的過程有疑點,自力救濟四處探聽,發現有「地方有力人士」介入關說。
更讓他震撼的是,三年來,水土保持局在台中縣與南投縣核可林地變更為農牧用地的案件,多達一千五百多件,面積將近一千公頃,相當於四十座大安森林公園從地球上消失。他向南投地檢署檢舉山坡地濫墾,沒想到隨即有三、 四名黑衣男子到他家恐嚇,將他家人痛打了一頓。
「平地放任農地休耕與蓋豪華農舍,山坡地卻放任發展高山農業破壞水土保持,台灣農業如何永續發展?」張智閔無奈問道。
全民皆輸的土地政策
「人如果失去對土地的情感,靈魂就飄浮了,」農村詩人吳晟說道。家住彰化溪洲的他,曾花費一年的時間,從濁水溪上游的南投山林,一路行腳到中、下游的彰化、雲林平原,觀察濁水溪流域的變貌。
看到青山被高麗菜、高山茶啃蝕得千瘡百孔,平地卻令其休耕荒廢,不是蓋豪宅,就是盜挖砂石埋廢棄物,吳晟大嘆現代人對土地沒有認同,所以才「短視地一再傷害我們的母親。」
二○○○年的農地政策是個全民皆輸的政策。
首當其衝的受害者是農民。荒野保護協會前宜蘭分會長陳清枝指出,農地開放自由買賣,其實讓許多農民夢碎。
老農民把土地賣掉,到市區買公寓,讓自己與兒女失去了與土地、自然和故鄉的連結,失去了自己的根,這是一輩子的落寞。等以後想要買回來時,得花好幾倍的價錢,但大部份不可能再買回來了。
其二,對於買農地、蓋農舍的都市上班族的田園夢,也很快就夢醒了。
買了農地、農舍,住進去之後才發覺周圍都是一堆爛房子。也擔心自己太過招搖,會不會惹人眼紅而發生不測?還得忍受臨近農田噴灑農藥的臭味,以及一堆蚊蟲叮咬。加上農村生活機能不若都市便利,失望之後只好再轉手賣掉,造成農地價錢雖不斷被炒高,卻再也無法從事農業生產。
其三,全民也是受害者。「我們為什們要關心農業、農地、濫建農舍問題?因為破壞環境是一種共業,不是我家掃乾淨就沒事了。糧食為什麼會貴?農地不見了!」陳清枝認為,農地被破壞、污染,種出來的農作物就不安全。沒有安全的糧食供應,最後受害的人就是都市中的消費者。
天下糧荒,是共業?還是契機?端看這塊土地上人們飄浮的靈魂,何時找到永恆的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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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5已購戶
你的意思是其他違法的可以,為什麼你不行是嗎?
真的是利益蒙蔽過了頭,黑的都能說成白的=.=
少一些你這種心態的人,台灣會更好~
起造人哪個沒有買配地,哪個不是農夫? 農夫不能有正職嗎? 只種田吃得飽嗎? 請問每年柳丁,高麗菜,香蕉哪個不是盛產倒到河裡,我爸是農夫,常常要去當小工貼補家用~媽媽要做手工,不然我們全家都餓死了~
購買戶哪裡違法了? 那請問工業用地拿來蓋住宅用~大家心裡有數有哪幾個案子都是這樣,原本我們也想買那種房子~但是沒想到公寓四房還要1200萬~就是買不起才要去鄉下買~
賺的少我們為何要自我檢討~
沒錢的人就該死嗎?
以下是興建法規,政府還有補助!代表政府是鼓勵的~
集村興建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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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0年9月2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九○)農水保字第901856207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條
第一條 本辦法依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三條 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集村興建農舍,得申請本辦法之獎勵及協助。
第四條 同一集村興建農舍地區之全體農民,於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建築機關核准興建後,申請本辦法之獎勵及協助,應一次集中申請。
第五條 集村興建農舍之農民得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興建道路、排水、路燈及其他必要之公共設施;其用地應由申請人無償提供使用。
前項公共設施之申請補助程序及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第六條 集村興建農舍符合下列各款者,每戶給予補助款新台幣二十萬元:
一、建築物屋頂按其建築面積至少百分之五十以上設置瓦式或仿瓦式斜屋頂,其斜屋頂之坡度以不小於一比四為原則。
二、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六六平方公尺。
前項集村興建農舍之建築物採用主管機關提供之農舍(宅)標準圖者,每戶另補助新台幣伍萬元。
第七條 依前條規定興建農舍之農民,應檢附農舍使用執照影本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請領補助款,經核可後發給。
第八條 依九二一震災災區農業用地興建農舍暫行辦法集村興建農舍者,準用本辦法獎勵與協助之規定。
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集村農舍「免稅優惠」 → 錯
1.集村農舍建築規劃設計→由建築師依工程造價繳稅,並無免稅。
2.集村農舍依工程造價開立發票繳稅。
3.集村農舍管理人年度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4.集村農舍仍需繳房屋稅、地價稅。
5.集村農舍有些規定比一般建地及農地農舍更嚴格,所花費用不少,並無優惠。
6.集村農舍若有起造人變更或買賣,仍需依法繳交契稅。
7.集村農舍從購地至完工進住,優質生活的家所需繳的費用不勝枚舉,何來免稅之說,請查明並說明。
"是非"很清楚口舌之辯只是讓人看破手腳
有時候想想,會看房產版的到底是建商?代銷?或自住客?
如果是自住客, 管別人買的是乙工還是集村? 顧好自己的利益不受影響就好,
農地政策本來就是政府訂的, 朝令夕改就不對, 什麼叫朝令夕改,就是昨天合法,今天不合法, 政府發現法令不完備要修法也可以, 但是就是給配套或寬限期.
購買集村的朋友也是受害者, 是法令不完整下的受害者, 格友為什麼要抨擊????不解耶?你們是在看好戲嗎?怎麼這麼沒有同理心阿!
我不是主張集村是對的,但是看到大家發言,真是無言~~~
有影響你們建案的推銷嗎?真是夠了!
所謂危機就是轉機!!
我想政府這樣的消息對建商或許不是件壞事
因為代表這些案子都將可能是末代集村,也就是說以後很難找到這樣的房子了
那對於喜歡這種房子的人而言,則不得不出手了
而買的人只是怕付了錢而房子無法蓋,然後錢拿不回來..只是擔心這個!!
所以…建商只要有個第三公正人或信託等…將客戶的錢簽約金放置於第三公證人處,待建照請得即可轉付建商.這樣即可消除客戶疑慮…
或許這樣還可出奇致勝,因為以後沒集村啦!!不會有這樣的形式的房子了!!
我看我也來買一戶投資好了!!
買一戶來投資不大安全, 現在改成這樣的法令, 難保那天又對集村下手, 又來個什麼法令的, 所以不見得好!
To 泡泡球
謝謝您的指教,如果您仔細閱讀我寫的文字,會發現,我想說的,其實只是小民的無奈…
我們不是建商,不是開發商,我們只能被動的選擇市場上的商品。
現在市場上有幾件商品是100%安全,絕對不會踩到地雷的?
我沒能力賺大錢,不懂怎麼在商場錢滾錢,不懂怎麼利用股票房產"投資"賺錢,只能本分的領死薪水,只能在有限的負擔的起的商品中尋找適合自己的案件。
今天踩到集村地雷的被說成利慾薰心貪小便宜,改天踩到二工地雷的又會被戴上什麼帽子?
為什麼在某些版友口中,集村購買戶會變成罪該萬死的樣子?
集村購買戶到底傷害了誰?
您引用的:
「十年來,台灣有四.六萬公頃、相當於約一千七百七十座大安森林公園的耕地,從地球上消失。其中有相當於十五個台北市信義區的面積,拿去蓋住宅與農舍。」
您有沒有研究過,這些消失的耕地,到底是拿去蓋集村? 還是756坪大農舍? 還是其實幾乎都是科技園區還有重畫區? 包括您最愛的新竹竹北?
真的有認真思考過嗎? 把這4.6萬公頃都算到集村頭上,住在重畫區的格友們就自動變成正義的一方了嗎?
先不論集村對錯,如果您仔細閱讀,應該會發現,其實該篇文章批判的對象是756坪大農舍,和集村一點關係都沒有。
農發條例通過九年來,有幾件集村農舍案件是「真農民」主動申請通過的您知道嗎? 一件都沒有。
您知道為什麼嗎?
如果你真的對台灣農業環境如此的有正義感,如果您仔細研讀過政府頒布的「集村興建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如果您仔細設身處地以一個「真農民」的角色去思考,您可以想想,您願意參與集村農舍嗎?
為什麼新竹地區的集村最多? 為什麼開發商推案的集村總是坐落在某些城鎮周邊的農田? 如果您曾經對台灣的土地政策有過瞭解,也許您會意識到,這就單純的只是市場需求阿。
只有住宅需求量高的城鎮,周邊的農田才有開發集村的價值。
這背後的意義是什麼?
住宅需求量高的城鎮,遲早,周邊的農田也會被下一輪的都市計劃畫進來;不管是在原本集村推案的地方,或是其它地方;只要有住宅需求,農田早晚會變建地。不管是台北信義區,還是竹北高鐵區,都是一樣。
台灣的農田,農村,農業環境,真的是被集村破壞的嗎? 把集村殺頭了,台灣的農業就有救了嗎? 有幾位格友真的有進到農村去看看,現在閒置荒廢的農田有多少? 是集村害的嗎?
政府訂了一個「集村興建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過了九年,發現申請成案的都是開發商的案子,「與原始立意不符」。
大多數的格友,包括兩位監委,都很直覺的,反射性思考的,認為是後者鑽法律漏洞造成的,所以後者罪該萬死。
有沒有從另一個角度想過,造成兩者不符的現象的,其實是一開始定的法就不切實際,根本沒有實現的可能。如果格友和農委會官員一樣,住在都市裡吹冷氣,把農民想像的像在打電動一樣,滑鼠點兩下,就可以生出很多農民自動自發去耕田,點兩下,自動蓋出集村,農民自動住進集村哩,那就真的太天真了。
政府自己憑想像定了一個不可能實行的法律,被開發商借殼拿去在早晚會被開發的地方先蓋了房子,購買戶何辜? 傷害了誰?
如果台灣的農業發展環境被破壞,真正該負責的,不是那些制定國家土地政策,農地政策的官員嗎? 怎麼會是配合遊戲規則的小民呢?
在一個,遲早會被開發的地方,開發商合法募集的集村案件,選購這樣的商品,購買戶到底傷害了誰?
我們沒錢買市區的豪宅,一坪20萬以上的公寓,加兩ㄍ車位哪間不用上千萬~就是因為沒錢買那些產品才不得不往鄉下找~住鄉下沒有名校可選擇~離醫院大賣場又遠~就是因為沒錢才買這樣的產品,錯在哪~如果有錢就去買愛丁堡3了~2400萬的透天~誰不喜歡住市區~就是沒錢呀~也不是新貴~誰又鑽法律漏洞了~購買時就是合法的呀~現在卻被污名化~真的是太過份了~
請提出違法的理由!
to test
感謝你的建議!!
不過我覺得還是有可為,因為我認為一定會有落日條款
台灣的政策反覆,我想我們都習慣了..
況且此事茲事體大!!關係著多少人的權益…..
政府不會這麼白目,二權相衡取其輕…落日條款就是最佳方案
正反雙方都顧的到,對反對的人有交代,對買的人也不受損….
我想最後大概就是這樣的演變….
我也寫給監察院長以及農委會等單位,陳情書已經在昨日都送出去了,並向蘋果日報請求協助了~是非正義一定會水落石出的~就算結果還是不能蓋,但至少一定要努力~努力再努力~
我也寫給監察院長以及農委會等單位,陳情書已經在昨日都送出去了,並向蘋果日報請求協助了~是非正義一定會水落石出的~就算結果還是不能蓋,但至少一定要努力~努力再努力~
to:我已經寫信給總統陳情了
加油 我支持你~
集村農舍開發
一、集村農舍開發的優勢解析
(一)集村農舍是豪華別墅社區【獨棟、雙併、安全、集中社區管理】
(二)集村農舍是平價別墅社區
(三)集村農舍是有農場的別墅社區
(四)集村農舍是人人都可以買,且買得起的別墅社區
(五)集村農舍是未來房市主流的別墅社區
(六)土地使用效率的優勢
(七)土地價格的優勢
(八)可免設計費及監造費
(九)可申請政府補助
二、集村農舍開發的法源依據
(一)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二)集村興建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
(三)集村興建農舍與公共設施申請補助程序及標準作業要點
(四)農業發展條例
(五)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
(六)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
(七)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八)山坡地保育條例
(九)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十)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評估細目及範為認定標準
(十一)開發行為環境影?評估作業準則
三、集村農舍的開發作業流程
(一)土地開發評估
1. 土地不得位於區域計劃法編定之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及國土保留用地
2. 不得位於工業區內、農牧用地、林業用地
3. 不得位於其他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
4. 具有高級住宅區位及需求者
5. 具有休憩資源或地價便宜者
6. 建用農用農地屬同縣市之毗鄰鄉鎮者
7. 建用農用農地應同屬都市土地或非都市土地
8. 需滿足基地與計劃道路寬度及距離
9. 需考慮時間距離的特性者
10.須注意區域土地開發之可行性評估
(二) 基地規劃概念
1.建用農地
(1) 集村農舍戶數不得低於20戶,離島地區不得低於10戶
(2) 需滿足公共設施項目留設
(3) 需符合集村農舍興建獎勵及協助辦法
2.農用農地
(1) 建用農地與農用農地需在同縣市之同鄉鎮或緊鄰鄉鎮
(2) 建用農地與農用農地需同屬都市土地或非都市土地
(3) 建用農地與農用農地需符合1:9的土地比例
(4) 建用農地之坡度須小於30度者
3.產品定位
(1) 收集區域市場資訊
(2) 分析區域市場的產品需求
(3) 區隔市場定位
4.廣告行銷策略
(1) 廣告企劃【先售後建的策略】
(2) 銷售策略【鎖定目標市場的群聚特性】
(3) 買賣訂約【土地買賣及委建訂約】
5.起造人(買主)資格核定
(1) 起造人應為農民
(2) 須年滿20歲或未滿20歲已婚者
(3) 起造人無自用農舍者
(4) 申請人為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且該農業用地確供農業使用並屬未經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
6.土地移轉予買方(起造人)
(1) 依規劃及承購之配置圖辦理假紛割
(2) 產權以持分方式移轉至買方
(3) 收取土地買賣價款
(三) 建造申請
1.起造人(申請人)須檢附以下資料
(1) 申請人戶籍謄本
(2) 建用及農用農地之土地登記謄本
(3) 稅捐稽徵單位開具之申請房屋財產歸戶清單
(4) 歸戶清單中所有房屋使用執照影本
(5) 無自用農舍證明書
(6)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2.建照執照之申請
(1) 興建之申請書
(2) 農業主管機關核可興建農舍之資格文件
(3) 農地之地籍圖謄本
(4) 土地權利證明文件(所有權狀)
(5)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6) 設計圖及工程圖(施工圖)
3.興建交屋
(1) 工程管理
(2) 工程驗收
(3) 建築物交管
(4) 農業經營教育
(5) 農場經營規劃執行
(6) 設計圖及工程圖(施工圖)
4.補助請領
(1) 向有關單位申請補助款項
(2) 補助款項歸屬以契約明訂之
四、集村農舍開發應注意事項
(一)起造人為土地所有權人
(二)【都市土地: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
(三)坡度在30度以上之農地,無法申請集村農舍
(四)集村農舍無0.25公頃土地面積限制,也沒有設籍滿2年限制
(五)農用農地與建用農地分離的觀念
(六)社區需達20戶以上,離島地區須10戶以上且應一次集中申請
(七)農用農地經營的策略
(八)須注意不得興建農舍的土地
(九)注意農舍圍牆的規定
(十)農舍地下室面積的規範
(十一)農舍公共設施項目的規範
(十二)先售後建的策略
(十三)完成滿5年的移轉問題
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jw!OIwJKtOTQE6KjkPI8gj5jNE9ew–/article?mid=6301
請問是
在10/18前買的都是完全合法的集村農舍
抑或是
在10/18前送件的都是完全合法的集村農舍
兩種說法差很大
台灣知識科技旗艦園區,聽過嗎?璞玉計畫總知道了吧
就在六家與東海窟,面積將近500公頃,是傳統的新竹米倉
都是高等則的特定農業區,劉監委要不要也去了解糾正一番?
這十年來全國所有的集村農舍,所使用的農牧用地約40公頃
是【全國】,兩個756坪的農舍就可以提供一個集村基地了
究竟有多少756的農舍呢?
我支持集村.比2分半地蓋一豪宅..
來的好…加油..
以前是獎勵,現在是不能蓋..
這就是台灣政府…小老白姓又能如何?
寫給陳水扁可能比較有效點~現在缺少舞台
我想最後應該是會給寬限期吧! 不然新竹縣的消保官接到申訴案件會接到手軟!
如果台灣政府這麼有魄力! 咱們早就反共大陸了!!!!!!!!!!!
其實購買者自己要負絕大部份責任,我就不相信買的時候不知道這裡面有一些見不得人的事,現在出事了瘋狗亂咬了.
To依法辦事:
請教有啥"見不得人的事"?
我當真不知道
可以說說嗎?
頗有同感
看了陸大那麼久的部落格
同樣化名不停出現到處打壓
真是夠了
"#34 依法辦事" 提到的,應該是二工或是複商乙工吧? 依法辦事很好阿,不過他們有出事嗎? 有小道消息嗎?
該拆就拆,反對集村農舍,乙工住宅, 複商住宅,科專住宅
股票跌了怪政府,買了與法不合的房子怪政府,工作找不到要怪政府(可是偏偏企業缺人缺的要命)不要在鄉愿了社會須有公理才會進步
TO:#21已購戶:
我在#3的標題是"全民皆輸的土地政策"
集村只是土地政策的一小環,內容還不清楚嗎?集村的已購戶是不是看到黑影就開槍?一點論點都不能有?要轟請去轟天下雜誌
集村的適法性..現實面來說與我何干..我不會再對集村相關發言
TO#36:
請陸大公布所有在這篇發言的IP位置..以正視聽
TO:陸大
你要把這種爭議性的文章放上來..而且只是單一論述又帶點偏頗的文章..是如文章標題你說的文責自負..還是你本身就是認同的?
到最後只會演變成01那樣的"臭"..
如果你是想單純扮演好第三人的角色讓大家去討論這個問題..那天又有個格友請你放個對於集村負面論述的文章..你是放還是不放?
版主回覆:(10/24/2010 01:21:10 AM)
dear 泡泡球:
感謝指教。
1.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2.我會努力讓這裡不要變成01的翻版。
3.放,一定放,而且用同樣規格來放。只是目前還未有格友撰寫對於集村的負面論述文章要我代刊,我希望你能擬一篇文章讓我放。謝謝!
To #34
集村我有研究過,沒有見不得人的事情喔!
買集村的有山坡地,所以也是拿得出農民身分, 如果這一點有瑕疵的話,那又會牽扯出一個問題,那" 農民的小孩是上班族,那算不算農民?不算農民的話,那繼承來的農地不能蓋農舍嗎?"
只是這些有違反當初立法的的用意,你不能說他違法,因為公務人員是依法行事,只要他要的文件你可以備得齊全, 就算合法!
這頂多只能算遊走法律邊緣,違法當初立法用意而已! 但是這種事情多的很,小孩寄戶籍跨區就讀也是阿!!!三年前買十興國小附近的房子,小孩今年讀不到十興國小,要讀更遠的六家國小, 六年前從六家住屋轉戶籍到十興的,今年可以讀到十興….
這算違法嗎? 學校戶政事務所要的文件他都有…不違法..只是違反原本的立意,難道要請寄戶籍的小朋友退學嗎?
所以政府光處理違法的事情就處理不完了,這種符合程序申請的,應該就給個寬限期, 10/18前已購買的屋主,應該就給他通過, 至於後續的就退件,應該是合宜的做法!
支持您的說法
加油
幸好 #39 #40 講的都沒有把二工包含進來,不然我家就要被拆了! 不過我有點擔心,如果下次監委糾正的是二工,現在還有多少房子是可以買的啊? 很怕之後換屋會踩到地雷,換我遭殃! 我可不想到時候輪到我被批評貪小便宜,利益蒙蔽過頭,見不得人,瘋狗亂咬,台灣少點我這樣的人更好之類的…
不公不義買版沒用
等著看好戲及刻意批判的人大概都覺得農民只能住破草屋,不能住美麗整齊的透天農舍,
而高鐵那些蓋豪宅的的地,不也是徵收大片優良農田重劃而來?
曾幾何時六家那片美麗的稻田如今何在?
蓄意攻擊購買集村的人有沒有想一想誰才是迫害農地的殺手,
我們購買農舍,周遭的農田依舊美麗燦爛,
因為我們均合法申請及設置汙水排放設備,
我們珍惜附近美麗的農村景致,
我們教導下一代愛護大自然生物,
而重劃過的農田已變成一棟棟冰冷的高樓豪宅,
灰矇矇的天空‧灰矇矇的街景,完全看不到綠意及生機,
這才是真豪宅,
集村農舍終究只是農舍不是嗎?
在一陣烏賊戰之後,不明就裡的人還真以為集村是違法的;
上面諸位批評的格友,有幾位真的瞭解「昨日合法、今日非法」,非的是什麼法?
———————————————-
農發條例第十八條
第一項:「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後取得農業用地之農民,無自用農舍而需興建者,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於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得申請以集村方式或在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 」
第五項:「前四項興建農舍之農民資格、最高樓地板面積、農舍建蔽率、容積率、最大基層建築面積與高度、許可條件、申請程序、興建方式、許可之撤銷或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六項:「主管機關對以集村方式興建農舍者應予獎勵,並提供必要之協助;其獎勵及協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有哪一位格友,可以從第一項的法律條文中解讀出,特定農業區不能蓋集村農舍的? 如果有,農委會應該聘你當顧問,或是預言家,因為一年前的農委會官員自己都不知道這一項法條應該要做這樣子的解釋。否則過去的集村案件是如何通過的?
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或是「實施辦法」經過討論後遭到修正,只有農委會片面的「核釋」,也就是重新詮釋:
「有關「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為避免農地建地化且保護優良農田供農業生產使用目標,集村興建農舍坐落的農業用地不得位於特定農業區。」
法律條文只有寫「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從這幾個字可以得到「集村興建農舍坐落的農業用地不得位於特定農業區」的結論,而且跳過法律明文規定的,第五項「由內政部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這樣的程序符合公理正義嗎?
農委會核釋之後,特定農業區只能蓋756坪大農舍,禁止蓋集村,這樣子就符合「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的精神? 為什麼不乾脆一起禁止「在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算了? 如果756坪大農舍比集村更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何須訂定第六項「主管機關對以集村方式興建農舍者應予獎勵,並提供必要之協助」?
政府根本沒有通盤的,全面的檢視政策該如何修正,目前的做法只是製造更多小民的困擾而已。
有一個集村案子是開發商與地主合作的。地主在竹北的特定農業區有一塊田,原本已有自住的農舍(佔1/10 耕地面積)。一年多以前,與建商商討合作蓋集村,提供這塊田當做集村的基地,自己也是集村起造人之一。一切都符合法規,也符合政府鼓勵的政策。但是如果你讀過實施辦法你就知道,集村起造人不能有第二間農舍。於是在能夠申請送件之前,該地主必須把原本的農舍拆掉,才能辦無農舍證明,該基地才能取得農地農用證明。房子拆了,土地推平了,農委會一紙命令下來,不能蓋了。
房子都拆了,現在不能蓋。誰來賠償他的損失?
一年前,有誰預料的到,農發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可以被拿來解釋成特定農業區不能蓋集村的? 農委會自己都不知道的,老百姓有誰會知道? 沒有這種預知能力是老百姓的錯? 從募集,申請,到起造,就是需要這麼久的時間。募集的時候一切依法,有誰會知道一年後依的法會被解釋成另一種樣子,合法變非法?
過馬路的時候是綠燈,走到一半,沒有黃燈直接變紅燈,警察在前面把你攔下來。這是用路人的問題還是紅綠燈的問題?
————————————
To 泡泡球
我對天下雜誌那篇文章沒有意見,甚至贊同它大部分的論點,的確是全民皆輸的土地政策!
然而您引用一篇批判 756坪大農舍的文章,卻下了一個「拜託!不要在護航集村了」這樣的註腳。這樣子很有誤導格友之嫌,也許您自己也都被自己所誤導了。
因此我覺得須要對此做一些澄清。
我不清楚您所謂的「看到黑影就開槍」,黑影是什麼,槍是什麼…
或許您要說的是,您不是那麼有正義感,也對農業政策不想瞭解,所以我分析了那麼多,根本搞錯對象,您只是想發篇沙發文,看完戲就想走了。
這樣其實也無所謂,本來就沒有試圖要說服您,因為,就算說服了您,對我們來說,也改變不了什麼。
這是一個理盲的社會,看事情習慣看表面。
我試著分析了那麼多角度,提出那麼多問題,沒有人願意仔細思考,
看到的都是空泛的批評與嘲諷。「集村購買戶到底傷害了誰?」 沒有人願意正面回答。
有時忍不住想,如果當初沒有規定集村五年內不得轉手出售,搞不好早就被投資客攻佔了。在這種情況下,現在痛的就不是我們了,因為我們也買不起了。樓上幾位格友的論點,說不定還會180度轉變,誰知道?
TO:已購戶
看了您的文章,發現您的思緒非常有條理, 相信您是有能力的人!
每個人喜愛的居住環境不同, 高樓大廈有人愛, 離塵不離城也有人愛,
選擇青山綠水的住宅,是對生活的一種品味, 並非所謂的貧窮之人!
房產的粉絲,有些文章寫的道貌岸然,相信是有能力的人, 只不過他們是利用錢滾錢.
這個版我認為是很多從事房產業及投資客所鍾愛的版.
您不需要太care他們的言論, 如果集村沒有5年轉手的限制,的確會被他們掃光,
一些踩者別人往上爬的, 並不值得過多人的尊重.(此話若有格友不愛聽請略過)
預告修正「集村興建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
參考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6203/ch07/type3/gov62/num23/Eg.htm
我覺的說什麼農糧短缺耕地變少的人真的是莫名其妙,先去了解一下政府的政策再跳出來說話,每年休耕補助發放這麼多,叫你休耕叫你種花辦活動然後說農糧短缺??新竹地區缺水休耕把水資源留給園區做晶圓代工是何等ㄉ功德什麼農地農用的說法真是鬼扯一堆農地只能農用就等於是廢地了啦
請問我有農地上有農舍一間.提供當集村基地.房子也拆了..
現因農委會一紙行政命令禁建集村.則此案被迫中止…
請問我的損失該如何追償?
可是已經頒布的命令,
我又該如何去推翻?
我又該如何表達對政府政策荒繆的不滿?
那就休耕領補助囉..
反正是不領白不領…
種田.何時能變好野人…
我是在農家長大的子弟,目前仍和父母同住在農村中.
近幾年來,因為開放農產品進口,產銷管道不健全(產地價格與市場價格落差很大),
農田缺乏灌溉水(以工業為主,農用灌溉次之),很多農田都被迫休耕.
政府一直說要平衡城鄉發展,卻處處限制農地的買賣,限制農舍的興建.
然後在都市區大推土地重劃,放任財團炒作房地產,
造成房價持續標漲,平民階級的百姓買不起房子,只能往郊區尋找.
農業的發展改善不是靠農委會的一張公告"「特定農業區」不得興建集村農舍"就可以解決的.
應該是由政府邀集相關的專家學者及農民代表共同討論規劃.
目前從事農作的大部份是年過半百的人,政府再不重視農業問題,
再過幾年政府所謂的「特定農業區」將有大半變成荒田.
p.s.
謝謝陸大提供此版面給我們抒發意見,
只是這些意見在上位的政府官員們聽得到嗎?
集村自救會竹縣政府 陳情記者會召集令
各位集村起造人及集村的支持者,鑑於政府罔視廣大民眾的權益,一意孤行,農委會一紙蠻橫的行政命令 ,昨是今非朝令夕改的政策,讓各地方政府承辦人員不知所措。
不隻影響各位起造人權益,更嚴重侵害全國農民的權益。
難道我們家的農地就只能種菜,還是只有政府高官家的地才可以蓋房子?請各位集村起造人、支持者、各位農民站出來維護自身權益。大聲告訴政府不要亂搞,這不是護農是在滅農 。
陳情記者會時間:99年11月2日(星期二)下午2點。
地點:新竹縣政府大門口
請大家踴躍參加站出來維護大家的權益主權在民 人民最大。
集 村 自 救 會 公 告
「假農舍?真豪宅?集村背黑鍋!」
「集村申請曠日廢時、朝令夕改踐踏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