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名:原X館
2.事主:Cindy(化名)
3.事由:賣方延遲交屋,買方退款成功。
4.說明:
Cindy表示,她於今(2011)年2月至本案參觀購屋A1(2房),賣方言明預計今年6、7月間交屋,詎料賣方交屋時間一再遞延,從9月、10月底、再到合約上註明的2012年5月,她發現後要求更改合約上的交屋日期,賣方堅持不能改,加上交屋日期一再延後,已影響她的資金配置與機會成本,在換屋不成後,她要求賣方解約並退款。幾經折衝協調,Cindy已於日前獲得賣方無息退款。Cindy的經驗分享如下:
(1)在購屋簽約時,對於賣方所有的口頭承諾,一定要白紙黑字寫下來才算數。
(2)一定要留意合約上有沒有註明「驗屋款」(編按:請見今年5月起實施的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3條,有關「買方並有權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百分之五作為交屋保留款」之記載)。
(3)Cindy表示,原本服務她的業代離職後,賣方卻沒知會她,一直到她有意退屋時,才發現她這件case並未交接。
(4)Cindy表示,之前賣方推銷她A1(2房),並說G5(2房)賣完了,並無主動告知還有F5(2房)。直到她有意退屋,賣方才說還有F5(2房)可供挑選,她後來看上F3(3房)想改買這間,但賣方堅持這間要搭配購買雙車位,最後溝通破局,她決定退屋不買。
5.求證:筆者已求證買賣雙方,確有其事。
6.住宅評論員陸敬民表示:
(1)恭喜Cindy退屋成功,也欣見賣方在退款上沒有刁難買方。
(2)本案為包銷,建商與代銷在交屋日期上溝通不良,影響買方權益,這部份應加以改進。
(3)賣方在銷售策略上有所謂的「封盤」手法,可以體諒,但建議最好開誠布公,不要讓買方有被蒙在鼓裡或不被尊重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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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遲交屋真實理由為何ㄋ? 真的僅是溝通不良嗎?
與原本預定時間差快一年?
而且文中的合約註明至2012年五月是指後來擅改嗎?
如果真是這樣? 好像擺錯點了吧? 還要表揚他沒有刁難?
何以建商延遲交屋卻無日息賠償? 而小百姓因驗屋而需延後貸款撥款卻要罰日息!
原X館係為寶X系列之一,從外觀看主結構已完成,應以在申請使照階段與消防檢查,此延遲案很像去年寶X另一騎下公司於新竹香山建案,於使照申請時消防被檢查出室內電箱偷了斷路器或啥的~導致全面更換並需覆檢而延誤交屋三四個月~~
陸大擺的重點~實令人無言~
版主回覆:(06/30/2011 04:39:14 AM)
感謝指教。
真不虧是寶口卡口卡系列
這家代銷也真的騙很大
賣方無息退款…這筆資金不小吧,感覺利息被吃了不少.
賣方在銷售策略上有所謂的「封盤」手法,可以體諒 <- 為什麼???
請問要體諒什麼東西?
版主好奇怪的邏輯,弱勢的買方去體諒財大氣粗的賣方 ? 那誰來體諒買方 ?
有一位朋友買了新竹市一品院預售, 他表示該建案蓋了一鎮子, 有購買戶發覺他買的房子視野光線比預期差很多, 一直向建商抱怨, 並表示當初售屋人員沒講清楚. 說也奇怪, 建商竟然答應無息退屋, 更奇怪的是該購買戶竟然不想退.
別驚訝, 天底下什麼新鮮事都有. 每人都有不同盤算.
版主回覆:(07/05/2011 03:41:35 AM)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