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大家談01:管委會收取看屋費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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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新竹市光埔重劃區某知名社區管委會規定「帶看一次收300元帶看費」非常不合理,該讀者並認為該社區管委會的做法恐涉及刑法第325條的強盜罪?刑法第325條強盜罪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3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你認為呢?以下開放投票並自由回答,請踴躍發言!


管委會收取看屋費合理嗎?

合理
不合理

 

 

106 thoughts on “[專欄] 大家談01:管委會收取看屋費是否合理?

  1. 訪客 says:

    邀請朋友進來要收費嗎?
    何況公設是持分公有,看屋也只會用到電梯樓梯經過走道,並不會使用健身房等等設施, 收費是較無理,不給管委會也沒強制權

  2. 太不合理了 says:

    太誇張了!!!
    那訪客進去也應該要收費
    進去漆油漆的 修水電的 裝第四台的也都應該要收費才對
    這樣是在消費仲介還是在消費售屋的屋主?
    售屋的屋主也是繳管理費的住戶耶
    買到房子的也是未來要繳管理費的住戶耶
    我要買房子 知道社區這樣管理 還沒住進去就被刁難了
    那誰還要去買 誰想要去看? 賣不掉.價錢變差 到底是誰吃虧

  3. Millors says:

    昨天看非凡講到這次台北"大安區"和"信義區"都有嚴重淹水,顯示其居住品質和房價已嚴重不符,之前汐止就是因為淹水導致房價不振,這事實很可能帶領全台房市下半年回檔!

  4. 訪客 says:

    我覺得還OK耶 只要錢歸所有住戶 納入社區基金那就好呀
    第四台 漆油漆 或水電 是進去工作的 幹嘛要收錢~~暈
    外來人進去社區看房子 本來就需要管制呀
    不爽付 就別看呀

  5. To.19你腦筋有問題嗎 says:

    仲介進去不是在工作嗎?不然進去玩喔,工人進去工作賺錢不收,仲介進去是為了賺錢所以要收,還是第四台,中華電信,油漆工,電梯保養員,進去工作是做公德的不收錢,那我無話可說了。

  6. 邱冠勇 says:

    以我是屋主立場來說
    當然是不希望收費
    若委託給房仲人員賣房子
    每帶一次客戶看房子就要付費一次
    那我ㄉ房子谁要幫我賣=___=

  7. 訪客 says:

    恕我孤陋寡聞 先問你們 哪條法律規定"住戶"才能進出的
    屋主產權所有人把鑰匙委交仲介或其他人 也老實繳了管理費 你有什麼權力阻止這位代理人或甚至房客 進出
    管委會真有這麼偉大 ??
    中華電信or其他施工單位 要是為了修"你家"的東西 用了"公共"的電梯
    管委是否可以跟"你家" charge ?

  8. 訪客 says:

    再說難聽一點
    一個"非住戶"(可能是仲介or來打掃的瑪利亞or維修工人)得到屋主的同意
    拿了屋主的鑰匙
    完全可以不甩你管理員管委會 刷卡開了門 按了電梯 直直進屋
    你能怎麼樣 叫警察嗎
    還是攔住他 憑什麼 吃一條妨礙自由比較快吧

  9. 訪客 says:

    我覺得要收費純粹是自我感覺良好, 想要讓自己獨樹一格 氣宇非凡, 營造像帝寶的效應, 或是說社區的地板或空氣太尊貴了, 下次吸一次繳50元好了.

  10. 沽名釣譽 says:

    青雲只是首購和首換的住宅大樓,豪宅等級都沒這麼做了,管委會這麼做的心態有點沽名釣譽,矯情過度了(聲明我不是房地產相關工作人員喔!)

  11. Tom says:

    台經院下修全年GDP, 而於此同時竹北、關埔房價創新高, 難道竹北&關埔房市想扮演國內經濟火車頭?
    —————————-
    未擺脫歐債風暴 榮景難再? 科學園區前四月續衰退7%中時電子報/李宗祐/台北報導-2012年06月25日 上午03:06
    國科會最新公布,各科學園區今年三到四月營運績效未如原先預期擺脫歐債風暴、止跌回升,更較去年同期衰退七.二四%,難道榮景真的回不去了?各科學園區管理局長直呼:「世事難料!」對今年下半年景氣也遲疑表示,就像天氣變化一樣,誰也預測不準。……………………..

  12. Ali says:

    之前房仲業明定買賣粗屋一定要標註嫌惡設施給消費者知道,只要是靠近變電所、鐵塔就不應該有過高的行情,行情若嚴重偏離竹科人是不會接受的…….

  13. 訪客 says: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關於管委會職責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管理委員會之職務如下:
    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
    二、共有及共用部分之清潔、維護、修繕及一般改良。
    三、公寓大廈及其周圍之安全及環境維護事項。
    四、住戶共同事務應興革事項之建議。
    五、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及相關資料之提供。
    六、住戶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協調。
    七、收益、公共基金及其他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
    八、規約、會議紀錄、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消防、機械設施、管線圖說、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文件、印鑑及有關文件之保管。
    九、管理服務人之委任、僱傭及監督。
    十、會計報告、結算報告及其他管理事項之提出及公告。
    十一、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之點收及保管。
    十二、依規定應由管理委員會申報之公共安全檢查與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及改善之執行。
    十三、其他依本條例或規約所定事項。

  14. 訪客 says:

    所以,除非所有權人大會有通過帶看須繳費的規定,否則管委會要阻止仲介帶看,只能拿安全的理由。如果莫名其妙阻擋(屋主授權‘訪客也願意出示證件等),的確可以用妨害自由提出告訴。

  15. 訪客 says:

    我是負責這區的阿達,
    剛才同事說,
    這個社區還要敝公司預付15,000元,
    拿到一張三個月內有效的 50 格卡片..
    太不合理了!

  16. 訪客 says:

    假設 屋主以1元or無償租借用予仲介
    仲介進房帶把牙刷鋪個睡袋 是不是就可以視為住戶身份了
    那以住戶身份 帶"新朋友"來參觀 管委 又有什麼權力阻止 合法租用戶帶"朋友"進屋
    真是莫名奇妙

  17. 訪客 says:

    讀者來函:新竹市光埔重劃區某知名社區管委會規定「帶看一次收300元帶看費」,非常不合理。 <— 己經查證過要收費了嗎? 有收據嗎? 我很懷疑這個事件真實性.

  18. 訪客 says:

    我是住戶,這是有人提議比照台中同公司建案的帶看規則,甚至還沒有提議討論,沒想到就已經謠言四起.
    老實說,我們住戶在社區活動時,如果有外人在帶看時,一邊指指點點,真的讓我們很尷尬,根本就像動物園裡的動物,更遑論什麼自我感覺良好,請將心比心一下啊…

  19. 訪客 says:

    「老實說,我們住戶在社區活動時,如果有外人在帶看時,一邊指指點點,真的讓我們很尷尬,根本就像動物園裡的動物,更遑論什麼自我感覺良好,請將心比心一下啊…」–> 會不會太誇張啦,是還沒出社會的小朋友嗎?

  20. 訪客 says:

    會不會型容太誇張 又不是整棟大樓都你家的
    又不是每個鄰居住戶你都認識 給陌生人看一下就不自在??
    都不會有來來去去的租屋客 都沒有親戚朋友會來訪?
    況且 人家看的是"房子" 不是看你吧

  21. 訪客 says:

    如果不贊同這樣的做法就抵制去帶看, 就像一個間餐廳你覺得很貴但還硬要去吃, 然後才在背後說餐廳ooxx.
    人家說上一次當是對方太聰明, 上第二次當就是自己太笨了~

  22. 訪客 says:

    又扣人黑帽. 或許是這島國的’民主’傳統了. 意見不同,先扣帽抹黑你.
    先去問問律師貴社區這樣欄路收錢有無犯法先吧
    就像前面網友講的,我只要拿出鑰匙卡,就沒有必要證明自己的身分,你沒有權力查核或阻止我進入的
    (連警察要看你身分證你都可以拒絕 更何況是管委)
    喜不喜歡仲介是一回事 說真的 完全看不出這種收費政策能對貴社區有任何的益處

  23. 訪客 says:

    說實在的,屋主帶訪客或仲介進自己家關管委會屁事。
    我要是仲介才懶得理這種規定。一樣大喇喇進去,
    管委不爽的話麻煩叫警察到時看看是誰觸法。

  24. 我就是這社區住戶 says:

    "屋主帶訪客或仲介進自己家關管委會屁事"
    請問這些既不是屋主 又不是仲介的人 又再吵甚麼
    若非引述真實情形 開社區保留法律追訴權.
    請不要再加油添醋 亂傳述了 謝謝!!

  25. 我是仲介 says:

    我很確定開始收費了,200元,且社區也開收據了。我己經拿到收據了。
    既然社區住戶說還沒提議討論•••••那警衛跟我收錢是什麼意思??

  26. 住戶 says:

    #31樓的阿達
    哪裡有15000預收費這種事?
    不要亂傳謠言,莫名其妙,根本沒有收帶看費這回事,
    只是有人提議,管委會根本沒有決議要這樣做,
    就已經謠傳到還得先付50次預看費?!

  27. 那己經收費的可以退費囉 says:

    那位住戶保證還沒開始收費?那我手上的收據麻煩您們幫我請款退費。
    非常感謝,還是住戶們問清楚在發言,都己經有收據了,還是你們被隱瞞
    調一下警衛室櫃台攝影機答案就清楚了阿。你是住戶還是我是住戶阿?

  28. 訪客 says:

    我也想看這社區, 以後我也希望有這種收費用的規定來幫我過濾買家和仲介, 我現在住的不是頂高級, 假日一些仲介來來去去的, 連電梯都要等很久~

  29. 訪客 says:

    50格可以換贈品嗎?看一次300塊,
    看房子的又不知道他會不會想買.
    真的要看還是要帶,不知道要過濾啥?
    到時要賣房子還不是轉嫁到屋主身上…
    不然就是仲介懶的接,自己耗時間處理房子罷了..

  30. 訪客 says:

    住在社區裡面,鄰居要賣房子本來就是人家的自由,
    不想要別人賣房子讓仲介進社區來帶看的話解決方法很簡單
    1.自己把整個社區買起來,通通留著不要賣,就不會有人進來看屋
    2.社區每一戶都賠錢賣,一次就有人賣,或不用看就有人買
    自己總有一天要賣房子的,不要搞得別的賣房子就有罪
    賣房子的都想要賺錢,當然要買的想要看看再考慮啊,不然為什麼要那麼多人看那麼久,
    自己也當過看房子的買方的,你能做到看一間買一間嗎?
    如果賣房子的要賠錢 買房子的一看就買,那仲介需要一直帶人嗎?
    仲介進社區會講舍區的好話 對社區不帶無害還有幫助,
    仲介是辛苦的代理人 應該將心比心 而不是歧視甚至鄙視吧

  31. 社區 says:

    社區反應住戶的氣氛, 連x光機都出來果然是一個戒備森嚴與人之間超不信任的社區, 不過沒有這種屁屁就不要吃這種洩藥, 搞清楚自己適不適合住這樣的社區再說 , , 因為以後這些不信任的動作你會加在別人身上 , 人家也會加在你的身上

  32. 事情發生的經過 says:

    請各位住戶設身處地位自己以後賣房子好好想一想,當你賣房子的時候,社區訂出這樣的規定你設怎樣的感覺??
    事情發生的經過,某天仲介帶看發生跑錯間,在用鑰使在開門,在外面轉動,造成住戶的恐慌,跟社區反應,社區基於住戶安全考量,才訂出這樣的規定。
    疑點1
    這是住戶的說法,說開門的是仲介,但疑問你確定不是施工人人員或包商或你的鄰居嗎?因為社區的門是沒魚眼的,沒辦法從裡面看出來
    疑點2
    如果真的是仲介跑錯間開錯門,就該扼殺所以有的仲介嗎?犯了小錯,全部的仲介您們都該死。
    疑點3
    大門是用西薩鎖,就算是小偷也不一定打的開的,可以打聽一下吧
    疑點4
    今天社區如果還是要用保護住戶原則,帶看請屋主來帶看,或收代看費
    那請一視同仁,所以的住戶的朋友,以及包商跟裝潢的工人,電梯保養員,以及中華電信或者裝第四台的,要麻就收進去社區的帶看費,不繳!就請屋主或者委員親自陪同,帶看或施工時間多久請24小時跟在旁邊一刻都不能離開,
    請勿做行業歧視,請基於保護住戶安全原則務必這樣做。

  33. 訪客 says:

    仲介先生 新竹縣市社區數百戶這麼多 如果你不想付那兩三百塊
    那就不要接這個社區的case 這非常非常簡單
    或者 你有本事就去跟賣家或買家收錢補貼
    如果該社區已經那麼明顯討厭仲介帶看 難道自己就不會自覺一點
    當然 如果吃不到葡萄 多毀譽這個社區 心理會平衡一點 請盡量發揮
    我們社區討論版最近對於仲介帶看的惡劣行為 都已經罵到滿出來了
    社區管委會 最近看到這則消息 馬上討論是否跟進
    當自己的職業形象不好 在指責別人之前 是不是能先檢討檢討同業的行為
    只會在這麼屎尿不合理 那建議就如陸大說 "去告該社區" …..
    去告該社區 比每天泡在這裡屎尿取暖 有實質效果多了
    在這裡取暖業績真的不會成長 職業經驗也不會長進.
    而且重點是 你還是要付兩百元…

  34. 訪客 says:

    #63樓的格友, 光看你的疑點一就足夠打槍你打到趴了!!
    你也不去打聽看看, 西薩鎖所不用全開門也可以看到外面是誰…另外你不知道可以客變加監視器在門旁嗎!
    另外, 難道一定要真的打的開門闖錯了才算嚴重嗎?!
    即便這件事情是個意外, 但你說"小錯"這種一副不以為意的心態真是要不得!

  35. Roger says:

    很多所謂貴得要死的小3房、小2房新成屋社區其實生活機能很差,周遭環境也很不好。新成屋除了仍然有漏水、牆壁歸裂、電箱爆炸…..等問題外,仲介自己就是投資客經常帶人進出社區造成出入複雜。反觀很多屋況好不漏水的中古屋雖然外觀稍舊,但生活機能更好,且很多預售小2房相較使用空間更大,且生活機能更好,價位更經濟實用,提供竹科年輕人參考!

  36. 訪客 says:

    To 63F
    你說 "那請一視同仁…. 請勿做行業歧視"
    我認為"工程師"帶看也是收300 "裝潢工人"帶看也是收300
    這不是一視同仁是甚麼?
    而且照你說 犯了小錯的可是仲介勒
    人家是帶看收300 也不是仲介收300
    大家都收300 那又為什麼獨獨"仲介"意見特別多呢?
    仲介搞得大家都收300 不應該先檢討同行嗎?
    難怪別人會抵制~~

  37. 訪客 says:

    我們家開發部的說, 如果貴公司不想要委賣這個社區, 可否由我們公司託售, 因為我們開發部說這點錢付的起. Orz
    我們家門口小廣告寫著有多家買方徵求此社區的房子…我們開發部都接不到, 遜掉了~

  38. 路人 says:

    造成環境髒亂的訪客,應該舉證,針對那個人,才是解決的方法,
    應該不會有人說:有X國人曾經在台灣犯罪,就把X國的所有入境人員通通關起來吧,或是只要是X國人要入境台灣就要多加錢,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這種邏輯很奇怪

  39. 熊貓 says:

    6月28日管委會寄出一份E-Mail,關於仲介帶看收費問題,當時主委朱律師意見如下:
    這項討論的提出是由住戶所提出,管委會在充分討論後所為之決議,其背景為一仲介公司在經換證後進入大樓亂開一住戶之大門,經住戶查覺大門有人在以鑰匙開門扭動,始受驚嚇向管委會反應,因此對於提案帶看費之住戶其實著重在『如保護住戶』及『公共資源有效分擔』之考量,非意圖不法所有之勒索之目的可言,我認為在社區
    自治之領域內合乎法律。
    個人認為『保護住戶』跟收『帶看費』是兩碼事,收了『帶看費』就能『保護住戶』?收『帶看費』的主要目的應是抑制房屋仲介帶客人來的次數,並沒有聚焦在『如保護住戶』手法上,我們可以從房屋仲介是否有住戶委賣委託書或者一天的帶看次數數量來管理,另外以前來裝璜時有收壓金方式…等等方法都可以考量!

  40. 不爽65樓的言論 says:

    本來不想加入討論的,但是65樓的言論實在是太令人反感了,令人覺得有點囂張,得了便宜還賣乖的感覺。做人剛好就可以了,不需要在這邊冷嘲熱諷房仲怎樣,房仲也是人,不要瞧不起人。
    我建議房仲同業應該團結起來,一人一信寫信並打電話到新竹市政府工務處使用管理科檢舉該社區"二次施工違規使用":
    電話:(03)5216121轉485 池幸田科長
    網址:http://dep-publicwork.hccg.gov.tw/web/SelfPageSetup?pageID=24014&FP=41255
    如果屢次檢舉,新竹市政府工務處都不受理的話,就寫信並打電話到新竹市政府政風室,檢舉工務處行政怠惰:
    電話:(03)5269193 尹維治處長
    傳真:(03)5247310
    信箱:新竹郵政第351號信箱
    網址:http://dep-ethics.hccg.gov.tw/
    如果屢次檢舉,新竹市政府政風室都不受理的話,就寫信並打電話到檢察院,檢舉新竹市政府政怠惰:
    電話:(02)23566598
    傳真:(02)23579670
    網頁:http://www.cy.gov.tw/mp1.htm
    監察院首頁>院長信箱>陳情信箱登錄檢舉
    還是那一句老話,做人剛好就可以了,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社區向房仲收錢已經很不妥了,竟然還那麼囂張嘲笑房仲人員屎尿?這種社區住戶需要自我檢討一下。

  41. Millors says:

    苗栗發生出租套房殺人事件,暴露當前關埔出租戶的危機,按照這種趨勢,兇宅會越來越多,相關資訊應該更透明化……..

  42. 訪客 says:

    好奇怪 這建案當初不是銷售人員說幾乎都是自住客
    投資客也不想玩這麼高檔的房子 且過程要繳的工程款也不低
    怎才剛交屋就有仲介在帶看了??
    住戶怪仲介怪客人來看?
    怎不怪你的鄰居幹麻賣房子

  43. 贊成76樓的做法 says:

    該社區管委會若想惡搞房仲,房仲反擊也是剛好而已。贊成76樓的建議,大家一人一信一電話向新竹市政府工務處使管科檢舉該社區門廳、公設、中庭二次施工違規使用,請新竹市政府比照新竹縣政府受理豐X社區二次施工違規使用處理方式,看是要派怪手敲掉違規使用的夾層與設施,還是要將該社區的開放空間強制開放給一般市民使用。看新竹市政府怎麼處理吧!如果新竹市政府不受理,就寫信到監察院,一直反映到處理為止。反正人家已經不屑給你留活路,你也不用對他們客氣了。

  44. 仲介與投資客對房價的影響 says:

    房價被投資客跟仲介搞到很多自住客買不起房子. 就麻煩這些投資客跟仲介給小市民一點活路買房自住吧.

  45. To #65, #76 & #80 says:

    To #ˊ65
    原則上仲介的生存空間還是要給的, 有些害群之馬是應該受譴責檢討, 但仲介A是沒有責任去扛仲介B的過錯. 牽連太多無辜仲介是不妥的行為.
    To #76 & #80
    目前很多新建案都在施工中或準備施工. 麻煩你們去檢舉一下他們的違法二工或者開放空間的問題. 這樣子可能比較能給建商警惕. 杜絕未來的違法二工. 房子都蓋完交屋了你去檢舉, 最後受害的是住戶. 有些住戶也是受害者. 拿著別人弱點去要脅對方就範, 感覺像是黑社會的行為. 牽連太多無辜住戶是不妥的行為.

  46. 路過 says:

    01 的網友請那位有被收費的仲介先生把收據 po出來,但是到現在還未得到回應,網路言論是自由但應該要自重,如果真的被收取帶看費就把收據po來,我想會有一堆網軍幫你討回來的,但不是發了言就躲起來…….

  47. 訪客 says:

    樓上的意思是說 從頭到尾都是仲介的一場鬧劇嗎??
    幾位社區住戶都說沒收(或退回) 那就請仲介大哥po一下收據
    說社區收了帶看費的至少超過10人 是10人都是同一人 還是…
    仲介大哥 報出你的名號 po出收費收據 然後去告社區違法收錢
    告社區二次施工 我們支持對的事情 但你縮頭就醜了…

  48. 訪客 says:

    就是這樣發言不用負責任,才把仲介的印像搞爛了,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200塊的收據趕緊拿出來吧!!仲介的臉都讓你丟光了><!!

  49. PETER says:

    今天看TVBS台北大安區某某里反重症兒童之家,聽說該里是文教區教育成度很高,並且據說里民將不惜流血抗爭到底。讓人聯想到新竹光埔西區除了變電所也有啟智學校,並且也有非常貴的豪宅,甚至非常搶手。這說明新竹高科技年輕人的水準比台北文教區的水準還要高? 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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