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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都更, 以台灣的現況來說, 有很高的困難度. 隨便講幾個出現在腦海的::
1. 公務人員很容易因為擔心被視為利益輸送, 而不敢 "圖利" 原住戶 與 開發商.
2. 沒有多餘的人員去負責整合這一塊, 而台灣不是共產國家, 所以國家沒有多少強制力.
3. 原價值的評估與認定
4. 都更資金的來源
5. 都更監督單位
6. 採購與發包的流程
其他黑暗面的就不說了…
我也覺得公辦都更行不通。樓上寫得太客氣了!
別的不說,一樓店面跟頂樓違建是都更的兩個死結
不論是建商或是縣市政府來辦都一樣,一定都會是釘子戶
另外,餘屋拿來做社會住宅=> 其餘樓層也變成釘子戶,誰不希望都更之後,房屋價值越高越好,讓建商把這一棟大樓價格抬約高越好,這才是人性。
我們各級政府的效能還不夠差嗎? 這種民營企業一定做得比較好的事, 何必硬要參一腳呢? 大小事必親躬, 就是共產黨.
難道大家有先見之明,
阿扁時代發生很多官與商的問題,小英時任副院長…
所以沒信心?
以國宅當借鏡…
公辦品質要比民好難,民辦福利要比公好也難,
個人覺得一種方式不錯,
政府獎勵銀行低利貸款信託擔保搭配優良營造商(非建商),
單一窗口服務住戶或管委會自行辦理,
以北市新屋50/p的區域通通有機會1p換1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