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週報網站(以下稱本網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等規定,特向臺端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1. 蒐集之目的:依據法務部公告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網址: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aspx?LSID=FL010631)填載如下,代號及項目名稱嗣後如經法務部公告變更,亦隨同變更之。本網站基於不動產服務(○○七)、行銷(○四○)、住宅行政(○四一)、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六三)、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六九)、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九○)等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臺端之個人資料。
2.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本網站依前開特定目的,蒐集、處理及利用臺端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電話、地址、電子郵件信箱,以及 臺端於本網站註冊之帳號及密碼等,以提供優質的服務予臺端。若臺端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經本網站發現有錯誤、冒用、盜用或有他人檢舉等情形時,本網站在釐清爭議前將暫停提供對臺端的服務,以保障資料所有人之權益。
3.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3.1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如:商業會計法等)/本網站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前開期間重疊者,適用較長之期間。
3.2 地區:本國及住週有限公司所在地(以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為限)
3.3 對象:個人資料得予住週有限公司利用,以提供優質的媒體服務,包括:(1)住週有限公司(2)臺端填寫之委託住週有限公司代收預約表單之公司。
3.4 方式:以書面或電子文件、電話、傳真或其他自動化或非自動化方式儲存、處理及利用。
4. 依據個資法第3條,臺端就本網站保有臺端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4.1 臺端得向得向本網站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網站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4.2 臺端得向本網站請求更正或補充,惟依法臺端應提出適當之釋明。
4.3 臺端得向本網站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網站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予以拒絕。
5. 臺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臺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相關資料,若臺端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可能導致本網站無法提供最新相關活動訊息、不動產相關資料,例如,臺端填寫之預約表單相關內容等資訊。
6. 凡經由本網站連結至其他網站,基於各該網站均有其專屬隱私權政策,本網站不負任何連帶責任。當臺端在該等網站進行活動時,關於個人資料的保護適用各該網站的隱私權政策,均與本網站無關。
7. 當臺端瀏覽本網站時,伺服器可能使用〝Cookies〞技術自動紀錄臺端所瀏覽的網頁、網域及IP位址。此類資訊只作數據統計分析之用,以便做為網站廣告效果評估、改善網站內容及提升網站服務品質之參考,並無法識別臺端之個人身分。
如臺端對本網站的個人資料使用及隱私權聲明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10點至下午5點,中午12點休息1小時,例假日除外)撥打住週專線 03-6681180
富宇推案真…….屌a
不愧是富宇..強….
怎那麼像?
富宇的推案好多喔!
建商評價如何?
to 5樓:
評價不太ok,
要先撥款才能驗屋
建材普普
但預售屋賣的價錢不便宜,所以CP值不高
最近水x園完工,還發生電箱燒壞
版主回覆:(04/29/2012 07:20:10 AM)
感謝留言。
1.請問你買哪個案子說要先撥款才能驗屋?
2.請問你說水X園完工電廂燒壞是哪個案子?
這裡有客訴專區,麻煩分享一下你的親身經驗謝謝!
(拜託不要跟我講上面你講的那些都是聽說的。)
http://jimmylu1974.pixnet.net/blog/post/34399691
停車格大小也有問題!!!
版主回覆:(04/29/2012 07:21:55 AM)
感謝留言。請問是哪個案子停車格大小有問題?是怎樣的問題。歡迎具體指名,並且到客訴專區留言。謝謝!
(拜託不要跟我講是你聽說的。)
http://jimmylu1974.pixnet.net/blog/post/34399691
富宇的接待人員態度超屌的,我們太客氣反而被他看不起。
版主回覆:(04/29/2012 07:22:57 AM)
感謝留言。富宇的案子給不少代銷賣,所以請問你說的是哪個案子?怎麼個屌法?請到客訴區留言。謝謝!
http://jimmylu1974.pixnet.net/blog/post/34399691
mobile上寫得清清楚楚了..一次推這麼大的量,品質真的很難兼顧啊!
有買的朋友們,真的要好好監工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8&t=2711202&p
版主回覆:(04/29/2012 02:12:24 PM)
感謝留言。一點淺見供你參考:
1.這是你的親身經驗嗎?無論好壞經驗,我都希望是「親身經驗分享」,如果不是親身經驗而是聽來的或引述的,我都予以保留。「客訴專區」一直都在,請好好利用:
http://jimmylu1974.pixnet.net/blog/post/34399691
2.麻煩你去看一下本部落格首頁置頂文章底下的「版規」,特別是第2點:
[版規] 1.發言請保證真實 2.請勿引述謠言 3.請勿離題 4.房屋交易請到交易專區
再講一次!本部落格不想當謠言指揮部,也不想介入任何未經當事人證實的消費糾紛。我不管你跟建商、跟代銷有什麼恩怨,你若想要凸顯建商缺失,麻煩請分享你的「親身經驗」,你要請當事人來這邊具名分享「親身經驗」也可以,只要是真的,我都會保障你的發言權。我不希望這邊變成「引述」和「聽說」謠言滿天飛的地方。謝謝!
陸大的立場很簡單
我想很多人都不喜歡收到的資訊只是某人聽說來的
要po請po親身經歷吧
未經查證的就不要講比較好
陸大根本是兩套標準.
請問陸大你在回覆大家房價時,你是聽說的還是你自己親自買的?
你不是也是聽說的嗎?
聽代銷說,聽誰誰誰說,都是聽說的
這個blog只能說建商好話,只能哄抬房價,至於一些負面的評價,科科,當然要禁止啦.
我從來沒看過陸大對於亂報房價的網友那麼生氣,倒是對一些給負評的人大發脾氣.
大家都看在眼裡
(真好笑,網友自己都post出電表燒掉的照片,結果陸大你還在說是"謠言")
版主回覆:(04/30/2012 05:58:30 AM)
感謝指教。但不接受你「這個blog只能說建商好話」的評語,你這樣是污辱那些在「客訴專區」貼文分享經驗的格友。再說一次,你要就分享自己的真實經驗,我百分百維護你發言權,要不就當個旁觀者,也歡迎你詢問任何問題,我就是不接受你引述非經當事人確認的連結或聽聞然後在這邊鬼叫。謝謝!
Mobile01那邊的樓主根本從頭到尾都沒講是那個建商/建案. #6#7#8樓的大哥是不是穿鑿附會的阿? 還是要登入發言後就害羞了?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這樣子不太好吧?
另外Mobile01的樓主有透露是預算不到1000的建案, 這樣會是水x園嗎? 我記得預售時應該沒沒麼貴?
如果有網友說xx建商評價優、物件建材佳、接待人員服務好等等,不知道是否也會因為是聽說,而被要求具名分享?(PS: 我記得親家Q2就有很多吹捧的留言,建議也要用同樣標準審視)
版主回覆:(04/30/2012 06:06:00 AM)
感謝留言。你要具名說好話我不反對,但說壞話牽涉刑法,我相信任何人包括你都討厭黑函,所以具名是基本要求。再說一次,只要是「具名」發表對某建案不爽的「親身經驗」,我管他建商老闆是誰,我百分百維護你發言權。我話講的夠白了!我不怕得罪建商,反而是極少數搞不清楚的人一直在跳針!讓人哭笑不得。謝謝!
我以前還覺得陸大真的滿公正的,但最近真的讓我有點失望….我覺得資訊本來就應該公開,是不是謠言,關心的消費者自己就應該要有能力去確認,自己好好去求證,真正的屋主或是當事人,往往要考慮東考慮西,不敢讓真相流出,這也是人之常情,但這樣對其他他消費並不見得是好事!但小弟只是覺得資訊應該是要鼓勵公開的….畢竟買房子是一件大事!不過以後我還是少講話..不要給您添麻煩
版主回覆:(04/30/2012 07:57:42 AM)
感謝留言。不具名的攻擊文章就叫黑函,黑函不會因為被指涉的對方是建商就比較正義跟高尚。在我眼裡,買賣雙方是平等的,不會因為是賣方就要受到你無禮的對待!我不只一次呼籲「請具名分享親身經驗」,但我發現你根本就沒看懂我在講什麼!我特別在這裡不厭其煩地再講N次:
只要你具名分享真實經驗,我管他建商老闆是誰都百分百維護你發言權!
只要你具名分享真實經驗,我管他建商老闆是誰都百分百維護你發言權!
只要你具名分享真實經驗,我管他建商老闆是誰都百分百維護你發言權!
請問這樣夠不夠清楚?需不需要再跟你解釋?
你在#9引述的那些東西我從頭到尾都知道是什麼也已協助當事人處理,我不欣賞的是你引述連結然後講一些莫名其妙的話。這樣講好了,我認為你根本就不關心#9的那位先生小姐的問題,你也不在乎#9的那位先生小姐的問題到最後有沒有被妥善處理!你只是引述一段負面連結,然後在這裡鬼叫「有買的朋友們,真的要好好監工了」!你又不是住戶,你監工監個X勒!若你是住戶那更糟!不分享你的親身經驗然後借刀殺人,我不欣賞!
最後請容我再提醒一次,你要嘛就「具名分享親身經驗」,要嘛就「當個觀眾」或「問你想問的問題」,不要在那邊搧陰風點鬼火,惟恐天下不亂!然後說什麼「我以前還覺得陸大真的滿公正的,但最近真的讓我有點失望」這種沒水準的話!本部落格並不是為了要符合你的期望而存在的!謝謝!
我以前還覺得陸大真的滿公正的,但最近真的讓我有點失望 +1
尤其在富宇的案子"個人"感受更是明顯。
很多言論,是否穿鑿附會,不得而知,
但是:
1.富宇建設要求先撥款後驗屋,(還有更精采的),小弟這裡有一份電子郵件,裏頭斗大的字眼寫著上面描述的。
不過後來住戶的聲音越來越多,富宇後來似乎妥協了。
2.停車格大小有問題,(水林/水怡園)都有。
3.爆電箱,為什麼住戶不想抖出建商名字,是因為事件具有特定性,不慎的話住戶很快地變成建商的靶,不過卻有網工對號入座…現在好了,大家都知道那是哪家建商傑作!
版主回覆:(04/30/2012 08:00:55 AM)
感謝留言。請問你買哪個案子?哪一戶?請到這裡抱怨:
http://jimmylu1974.pixnet.net/blog/post/34399691
三天不見你來抱怨,視為黑函,悄悄話處理。謝謝!
其實看看陸大的文章,大概就知道陸大的立場對建商/代銷比較友善。畢竟他也算是相關的從業人員,不能或不願去得罪同業其實可以理解、畢竟他還要在待在這個產業。
陸大也是人,有自己的立場。雖然不完全的是從購屋者的角度來看問題。但這裏要比純粹的一個建商/代銷的一個消息平台要來的好一些、就像是住展雜誌一樣。但把這裏當公正無私的開封府,那就真的有點超過了。
版主回覆:(04/30/2012 09:33:51 AM)
感謝留言。請問什麼叫做我對建商/代銷比較友善?難道我對你不友善了?哪裡不友善請指出來參考一下!
我講了N遍了,買賣雙方在我眼裡一視同仁,買方不會比較高尚,賣方不會比較下賤,賣方也只是賣房子的人,人家不是天生賤命要被你糟蹋亂評價,你要罵人家可以,麻煩具體一點的罵,言之有物的罵,罵到人家點頭稱是叫不敢,而不是捕風捉影就要人家認帳!
再說,採訪拍照本來就是和和氣氣的,我沒事為什麼要去得罪同業?我神經病嗎?我告訴你,我因為購屋者的問題而得罪建商/代銷的時候你並沒有在現場,對於你並不了解的事情麻煩你不要輕率的下判斷。你這句「不能或不願去得罪同業其實可以理解、畢竟他還要在待在這個產業」是什麼鬼東西?
我的立場一直都很簡單明瞭,那就是要抱怨可以,麻煩具名分享親身經驗。就這麼簡單!我不要從別的地方引述一些未經證實的消息,我不要在不清不楚的情況下接到存證信函或法院傳票,本部落格不想當第二個01,清楚了嗎?喜歡去01看謠言的拜託趕快去!但不要把01的謠言引述過來!我不喜歡!要嘛就叫當事人過來分享,就這麼簡單!請問這麼簡單的觀念到底要講幾次?請問這跟我和建商/代銷的交情有什麼屁關係?
如果你在這裡具名分享親身經驗卻挨告的話,我很願意為了你上法院。我只願意捍衛「具名分享真實經驗」的人的權益,其他引述負面連結的休想!我才不要為天外飛來的黑函去揹黑鍋,然後去維護這種引述黑函的人的權益,這種行為是不可取的!
至於那些搞不清楚我的原則跟立場,然後輕率的說什麼「幫建商講話」、「站在建商那邊」或「不願得罪同業」云云,這種話就免了!謝謝!
個人因為購屋需求也常來這邊到處瀏覽~
也在這邊獲得很多寶貴資訊~
既然抱怨區可以講個痛快的話~
我建議此版大大門乾脆就去抱怨區講個爽快~
也讓我們這些要購屋的小民們徹底了解~
也避免在此會被當黑函、又悄悄話甚麼的~~~
版主回覆:(04/30/2012 09:07:44 AM)
感謝留言。其實一直以來都是這樣啊!
to 陸大
其實只有一句話,做為資訊平台你經營的很成功,但是否公正客觀我只能說見仁見智。
或許你很不屑M01裏鄉民的酸言酸語,不過其實有些人有點出問題所在。只是我相信你也聽不進去吧…呵呵…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8&t=2713624&last=35537426
版主回覆:(04/30/2012 11:48:49 AM)
感謝留言。對於本部落格的批評指教有則改過無則嘉勉,本部落格無法滿足所有人的需求,我做好我份內事,不讓這裡成為第二個01,其他的就交給老天吧!謝謝!
to 陸大:
我知道這篇大概也會被你悄悄話,不過我還是先把話完比較好。
我是真的很感謝你在資訊提供上的努力。但我也覺得這個網站真的遇到瓶頸,或許你自己還搞不清楚罷了。
其實你一直在提的客訴專區的冷清不就表示了一切嗎?這部份其實遠超過你想像的複雜、除非你要跟M01一樣採比較被動或相對消極的處理方式。
當你要控制你認為的負面言論時,同時也趕走了一些在你這裏曾留下精彩文章的人。或許你自己都不知道,像曾經在你這些留下一些我覺得很棒的評論的"路過的訪客"在被你「斥責」之後就不再留言了。到現在,原先真心留下自己評論的人都走了或禁聲了,而這個網站也真的只剩下一個單純的資訊平台、而這些資訊絕大多數都來自於建商或代銷。
所以,我說你經營這個資訊平台很成功,但也僅止於此而已、至少目前看起來是這樣。
版主回覆:(04/30/2012 01:12:45 PM)
感謝指教。對於你不吝屢次指教,我心領了!謝謝!
討論區就像一塊公園綠地,裡面有花有草有遊樂設施,建案資訊就是花草植栽,其他服務則是遊樂設施,如果放任野狗來拉屎、拉完就走,毫不負責的話,對於其他更多想要使用公園綠地休憩玩耍的人是不公平的。你說對吧!
有的人關心野狗的權益,我關心的是更多人的權益,當然也包括敞開心胸、來這裡公開建案資訊的業者,這就是我說的「買賣雙方在我眼裡是平等的」,他們不是天生活該來這裡公開建案資訊還要討罵的,就算被罵也要知道被誰罵、罵得有沒有道理。你說對吧!
「文責自負」是網路發言的最低要求,你說對吧!換成是你,就算你要被人家捅一刀,你也應該知道是誰捅你的,你說對吧!
極少數讀者喜歡放大他們自己的權益,稍一不如意就認為人家欠他一樣。對於這種讀者,第一次叫做溝通,第二次叫做針鋒相對,第三次叫做欠教訓!我不會虛情假意的哄他們,這樣只會讓他們理不直氣更壯,你看他們跑到01取暖的行為多麼幼稚!幾個人在那邊就為了講一個人的壞話,幼稚到不行!
我所有的原則都指向「資訊透明公開」,無論「成交分享」、「客訴專區」、「平轉」或「超低折扣專區」都是「資訊透明公開」底下的一環。你如果肯花一點時間來了解,你就會發現上述專區都在鼓勵大家「分享成交/議價價格與看屋/驗屋經驗」。
本部落格所有關於「資訊透明公開」的分享工具都已經準備好了,我也願意扮演守護者的角色來捍衛購屋者的發言權,如果購屋者自己都不團結一點,踴躍分享價格跟經驗,用海量的真實資訊來讓價格更趨近於透明,只會像01那些聚在一起取暖的貨色以講人家壞話為樂,或是自私的只是看而不分享還要講風涼話,那就不要怪將來被部分不肖業者各個擊破、當肥羊宰!
每隻被宰的肥羊或許看起來都很可憐,但當一群肥羊聚在一起卻不團結,然後被一個個抓去宰,那就怨不得人了!謝謝!
給#19F拍拍手 說得很中肯也很客觀
我現在反而比較喜歡看mobile01 雖然垃圾文不少 但其中也不乏很多真實且具參考性的資訊
這裡就是看看廣告了解一下有哪些新建案而已 …..
板主說了很多黑函、匿名批評的憂慮,聽起來似乎是valid 的concern, 但事實上,卻是連「建議好好監工」之類的文字,板主都氣急敗壞的要指責,然後再冠上大帽子、什麼賣方也是人之類的。老實說,陸大用野狗之類的字眼暗諷網友,比網友對建商的批評還更難聽。再者,只容許代銷匿名的吹捧文字,卻不允許住戶匿名的批評文字,美其名是過濾黑函,但哪些是真實,網友自會判斷,而不需陸大幫忙過濾。陸大怕被告,但老實說,我還沒看到哪個案例,網站架設者因他人言論而要復連帶責任的。如果匿名批評真的那麼可惡,那共產黨的網站實名制度也不會遭受批評。避免黑函,就盡量要求把事件講清楚點即可,陸大要求具名、把哪一戶等隱私公佈,只是對批評文章的刁難罷了,要負責任,那應該網站所有言論,包括吹捧、買賣,都應該實名,而不應限於負面言論。
版主回覆:(05/01/2012 03:12:21 AM)
感謝留言。我不認為秀個「聯絡信箱」、「A棟中間樓層」、「B2/7~9F」、「蘇先生」或「蘇大衛」這種叫做洩漏隱私,這是最起碼的、對自己發言負責的行為,特別是在你發了敏感的、會傷害人的文章時,我希望你做到最基本的對指涉對象的尊重,也是對你自己的尊重。
今天若你是住戶,你想要凸顯某建商缺失的原因在何在?希望他改善對不對?應該不是希望他死吧?既然希望他改善,那麼具名指出缺失就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你不具名,如何對你的發言負責?又如何期待人家慎重看待你的發言?
當你要主張你的權益時,請把對方的權益放在同一個天平上。
其實當你是住戶,你在這裡反映建商缺失,建商十之八九都知道你是哪一戶了。之所以要你具名,是要對其他廣大網友負責、對本部落格負責。這裡不是放話板,我不要人家放話,特別是放了會傷害人的話,如果真的要傷害人,可以,麻煩拿出你的guts,不要躲在匿名保護傘下暗箭傷人。
對於那些匿名放了話就閃的人,這種行徑你不覺得跟野狗亂大便很像嗎?你說這叫做暗諷?不,我告訴你,這叫做比喻,我不搞暗諷的,我都清楚明白的比喻,再說一次,這就跟野狗亂大便一樣!
你說不需要我幫忙過濾,事實上,從昨天到現在為止,沒有任何一家建商或同業打電話給我要我過濾什麼或因應什麼。我從開板到現在,一直都是用這一套標準在辦事,沒有第二套標準,今天你要在板上發表昌益的負面連結也一樣會被我質疑。
我定下遊戲規則,也給了抒發管道,今天不清楚遊戲規則的人是你。你不循遊戲規則來玩,反而怪起我吹哨說你違規?可以這樣嗎?你可以質疑我哪一篇網友發言沒遵循遊戲規則而犯規、我該制止卻沒有制止,這我接受,我不接受被質疑犯規還要埋怨遊戲規則對你不利,然後想把大家一起拖下水(包括吹捧、買賣,都應該實名)的行為。
至於那些非住戶卻引述負面連結的網友,我不知道他的居心何在?別人吃麵他喊燒?惟恐天下不亂?要引述負面連結誰不會?拜託去別的地方發表吧!我不要這裡充滿一堆負面連結,這裡不想成為01第二,想好好瀏覽建案資訊的人會留下來,想知道具體指名建商缺失的人也會留下來,至於想看一大堆未經證實的負面八卦的人自然會過去01看,兩個網站互補不也很好?
其他的謝謝指教!
我覺得陸大這樣已經算不錯了, 分享資訊給廣大的網友們.
假設是你親身經歷的話, 的確應該要show出您的一點點資訊,
證明您不是來抹黑的.
道聽塗說誰都會,
假設這邊有一堆說某某建商不好的留言跑出來,
那建商怒了, 大可不要理陸大.
我們就看不到這麼多資訊了.
假設是說很多代銷來吹捧建案,
那身為消費者的我們至少也要有一點自己的判斷力,
不要隨之起舞,
這樣任憑代銷再怎麼吹捧我們也不會上當.
陸大你也露餡了吧
你在#14裡面說你已經知道那個電箱爆掉的是誰,你也說你在處理
但是你之前為何一直說這是謠言呢? (然後又在#14說你已經知道了)
既然陸大你已經知道狀況,為何不公佈是哪個建商呢?
只是當一個市井小民,花一生的積蓄那麼多錢買到一個電箱會爆炸的房子
你可以體會那種無助的感覺嗎
沒有人願意把自己家當作玩笑
版主回覆:(05/01/2012 05:18:50 AM)
請你停止這種無理取鬧的行徑!人家當事人要等事情告一段落再看情況說明,我也請建商儘速處理了,我並不像你這樣見獵心喜,我尊重兩造意願,反而你一直在這裡藉題發揮已造成我的困擾。請問你是當事人?是同社區鄰居?是對造建商?都不是對吧!既然都不是,什麼進度都要跟你報告嗎?要我體會你的無助?等你買到有問題的房子再來這裡跟大家抱怨你的無助吧!我一定保障你發言權,在此之前,請勿奢談無助,因為那太虛偽了!
最後,什麼叫露餡?在本部落格匿名發表針對某建商或建案的攻擊文章或引述負面連結,一直以來就視同黑函,被要求具名發表親身經驗是剛好而已。我在#14就是要講這件事已在處理中,靜觀其變即可,結果你講了不聽?聽了不懂?懂了繼續裝不懂?你這種三番兩次來亂、惟恐天下不亂的行徑令人感到困擾,拜託你若這麼不爽我就不要再來了!慢走不送!
to 陸大
感謝你沒有把我的留言悄悄話
討論區或許可以說是一個公園綠地吧。舉個例子或許可以比較容易說明
你在富宇千葉美家#4的留言回覆了「你還沒看過基地就小訂,然後去看過基地再退訂,嚴格來講這樣做是在浪費大家的時間」。
其實,我也覺得#4的留言者也應該是看了週邊後才去下訂比較合理。但陸大你的回覆太過於攻擊性。某些東西的看法本來就很主觀,我只能說陸大近來對某些較偏負面的留言其實都攻擊性十足、不管這留言是不是親身經歷。
如果陸大不是管理者,那或許大家會比較沒那麼在意。但身為這個公園綠地的管理者,你所造成的角色混淆其實對這個Blog的經營其實不是一個正面的因素、如果你真的有心要更進一步去經營而不只是要當一個單純的部落客的話。
或許對你而言,我說陸大對建商友善是很不正確的說法。但我也實在找不出什麼字眼來形容我對你經營這Blog近來走向了。
當然,繼續保持目前的走向其實也沒對錯。只是這Blog就會變成建商跟代銷資訊總匯(畢竟陸大多數的訊都來自於前兩者)而少了購買方不同的聲音,因為對建案有意見的人也不太想在你這裏留言討砲、除非怨念很大或酸度很高的鄉民。長此以往,言論偏向某一邊並不意外。
至於建商對這個網站有沒有影響力,我想雲左岸應該是個範例吧、畢竟你所謂的下架也是一種因應。
版主回覆:(05/02/2012 06:22:36 AM)
感謝你的寶貴意見,我虛心接受,近日我會放寬負面留言或連結的徵信尺度,讓格友儘量暢所欲言,在買賣雙方間取得一個較佳的平衡。謝謝!
我從 1994 年台灣學術網路起飛期開始接觸網路,也當過全台流量前十大 BBS 站的 SysOp,深深體會到網路匿名性的可怕。
支持陸大所言,要批評,請具名。利用網路的匿名性謾罵攻擊,是不負責任的。
這裡的確有與 01 不同的風氣,至少資訊的完整性與真實性好多了。陸大加油!
版主回覆:(05/03/2012 02:50:30 AM)
感謝留言。
網路的可貴就在於其匿名性,因為這讓人比較願意暢所欲言,我一直都是支持匿名自由討論的,我敢說本部落格甚至比01需要登錄成為會員才能發言的機制更自由,之所以極少數文章會有「登入發言」情形,純粹是降溫的措施,一段時間後就會再開放匿名發言。
既然提倡自由討論,我也希望在自由討論的框架裡,若要批評某建商或某建案,請以建設性的批評為之,這樣該評語不僅能得到同是格友的廣大讀者迴響,甚至也能得到賣方的重視,因為該評語言之有物,讓他們可以據此改進。
如果只是匿名引述負面連結卻不陳述自己意見,或是自己非當事人,卻發表一些顯然是火上加油的內容,這時不僅無助於良性溝通,更會加深買賣的對立。我要買賣良性溝通,我不要買賣對立,更不要圍觀路人火上加油、讓對立加劇,這不是我的初衷,也不會是我要走的風格。
請思考一件事情,今天台灣房地產市場好不容易走到了業者願意將資訊放在網路上接受瀏覽的這一天(請注意喔!是業者願意讓我去拍照、拿資料公布,而不是像其他純商業的房地產網站只是放美美的FLASH這樣),業者同意我將他們的資料以我的方式上網,而不是以他們想要的方式上網,這絕對不是業者突然想通要這麼做,而是跟我好幾年下來的基本互信,沒有了這個互信,也就沒有資料可以看、也就沒有意見可以提供諮詢。
業者讓我將資料上網,當然也希望得到比較合理的對待,我認識的多數業者基本上都是可以接受批評的,唯一不接受的就是網友「散佈建案假消息(尤其是價格)」或「匿名惡意批評」或「匿名申訴消費糾紛」這樣,因為這樣會讓他們很困擾。請將心比心,今天換成你是賣方,你會不會希望被合理對待?謝謝!
至於極少數針對我個人的情緒性批評,或是在01專門開版罵我的,那些人不會真的是我的讀者,也絕對不會是心態健康的消費者,因為他們心中有恨、覺得人家都對不起他們,只要有不如他們的意,就聚在一起取暖並嘲笑他人。對於這種人,我拜託他們不要來。謝謝!
等到大家都有接納別人意見的肚量..也都能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發言時..
自然會變成一個對消費者對建商都有利的園地…這當然是一個艱鉅的任務及痛苦的過程…因為未購屋的消費者與建商大多時間是對立的…陸大的網站提供很多資訊..這對廣大的消費者是一大福音..大家應該要好好珍惜才是..至於大家有不同的看法最後的底限一定要用規範來當標準..不負責任的發言對大家都不好..消費者建商及陸大..大家都加油吧…最後還是要給陸大按一個讚!還是有很多人在這裡得到不少有用的資訊…還沒購屋的消費者也加油..祝大家早日找到自己幸福的窩..有良心有用心好好經營的建商自然會被市場留下..
同意#26所言
因為未購屋的消費者與建商為對立關係,一個想買低,一個想賣高
因此這種衝突與對立是很正常的現象,陸大建立一個資訊交流平台,每個人應該都要有自己的邏輯判斷,不需要人云亦云,也不需要隨之起舞
網路資訊的流通並不代表該資訊一定正確
每個人的價值觀也不一定要相同
大家各取所需,不認同就不要勉強,情緒性的發言真的沒有幫助.
畢竟要買房子的人是你自己,並不是陸大.
個人覺得這個網站還是對購屋者有很大的幫助.
謝謝!
我想說說這一陣子 我看到的現象
之前看到網友有時會出來批評建案,例如建材差等
版主有時會跳出來要求網友解釋清楚 不要放個話就走
其實我常在想 為何呢? 發言就不過就是個人感受 一定要說清楚講明白?
法律沒有規定 版規也沒看到有這條
建材差是個人感受 你說為什麼 因為我覺得差 就是"差"啊
板主想說是捷運 不認為是台鐵 這是個人自由 我認同
咄咄逼人要求版主正名的人 我覺得是多餘的
相反的 版主是否有太多"主觀意見"
要求網友去解釋或說明他們的批評 即便只是輕微的批評
版主這種詢問 只是因為好奇心使然
那看到稱讚建材不錯 卻又很少看到版主要求網友解釋
版主有提到
"網路的可貴就在於其匿名性,因為這讓人比較願意暢所欲言,我一直都是支持匿名自由討論的"
"希望在自由討論的框架裡,若要批評某建商或某建案,請以建設性的批評為之"
如果上面兩者都能做到 那當然很好 若只能選其一呢?
建設性的批評建商 建商真的會聽取這些建設性的批評嗎
網友要如何知道 建商是真的有在聽建設性的批評 並且在改進進步的
我建議版主來辦個 建商網友理性互動區 畢竟許多事情都是雙方面的
版主回覆:(05/04/2012 05:39:39 PM)
感謝留言。本部落格要做的就是整個都是理性互動、良性溝通區。謝謝!
以前會常來這逛逛, 有許多可參考的資訊, 聽聽網友發發牢騷, 覺得還挺有趣的. 這兩年比較沒關心房地產資訊, 就比較沒來這了.
今天, 特地前來查一建案資訊….
看到版主的言論, 簡直讓人傻眼跟恐懼!!!是不是為了利潤或利益, 出賣了靈魂呢? 這麼說,會不會又同其他網友一樣被版主長篇大論訓斥一番阿!
版主回覆:(05/30/2012 01:28:34 PM)
感謝留言。合則來不合則去,一切隨緣不強求。謝謝!
支持陸大也感謝陸大提供此平台與資訊給我們這些要買房子的參考.
買房子是一輩子的事.
這裏是收集新建案有用資訊的好地方.
我覺得陸大作為建商或代銷與我們這些一般網友的中間人,其實已經儘量公正.
我覺得不能稍不合意就給像陸大這樣為我們服務的人亂扣帽子.
真的是會覺得 做到流汗 嫌到流涎(台語)
所以覺得這不合意的,建議自己去開個平台,就知道當中的辛苦.
支持版主的經營理念,建設性的批評真的很重要,這就如同上班,覺得薪水“低”,可以換家你認為薪水高的公司,如果你是希望同一家公司給你較高的待遇,“薪水低”這三個字則屬於主觀性批評了,而如果給公司的是建設性的建議,如表達自己可以給公司更大的貢獻,是否更容易得到自己想要的。 #28的網友:建設性的批評建商 建商真的會聽取這些建設性的批評嗎?我認為網友們可以加強自己“建設性批評”的能力,畢竟蓋房子不是小事,我相信建商會考量大家的意見的。
富宇建設。。。我們家就第一次購屋的在嘉義 中正x鎮 交屋後 沒多久後悔了 說好該給的 還要用半討價的 再著3f天花板會漏水 還有窗戶下的地板會冒水(同間)。。。 再3樓馬桶易阻塞,之前建商有協易說有金額當社區基金,確實有給社區管理員,而當時有說幾年內不需繳納管理費,沒幾年卻通知繳納,被告知原因是被富宇派留下的人員,捲款而走,不知真假。而對富宇的看法不好是 漏水 光漏水下大雨,颱風 就開始煩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