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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商業用地其建物登記使用用途是否為住宅用?
商業區可當作住宅, 可登記為自用住宅.
Hi,
請問法律上是否有明文說明"商業區可當住家使用"?
不是指繳房屋稅地價稅之類的,是指地目(使用區分)上而言.
就我所了解的是,某些商業地內是有內含一定比例的住宅用地,
我想是因為建商在商業區圈地時,有圈到部分住宅用地.
但在地目(使用)上仍會分開.所以從法律上的角度,
住家仍不可以設置在地目為住的那樓層.也許這種建案是所謂的"住商混合".
但實際上常見的狀況是,以單一棟來看,會變成xx樓以上為住,以下為商.
在政府的查核上,便會造成困難,所以很多人會以為全棟都可以住人,
更誇張的是,整棟都給你當住家,其實全部都是"商",
這在很多市中心的建案都會看到.
不知道有沒能否對此了解較多,可分享一下心得呢!
有人可以指點迷津嗎? 關於商業地蓋住宅大樓的問題…
有那些是自住戶應該要特別注意的呢?
商一商二等使用區分明訂是可以當住宅使用.
之前不能當住宅使用的是新竹"科商"地目,像"一品大觀"
這種地目只有新竹才有,
之前在計劃區使用區分有特別註明是"不得當住宅使用".
感謝 #5訪客 的指點迷津,
只要確認有無"不得當住宅使用"之資訊在那裏可以查呢?
不好意思,想確認若商一或商二等使用區分
因為想要居住環境單純些~
可以確認是那一類型的商店會在此案中出現嗎?
上面複商,科商..等"不得當住宅使用"有註明在
新竹市的都市計畫書的使用區分管制要點裡
像下列計劃裡的30頁就有提到科商"不得當住宅使用"
住商的住宅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30%
http://landuse.hccg.gov.tw/data/files/176/report.pdf
一般商一商二使用限制請參考台灣省施行細則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712&Itemid=57
另外若地方計畫書有特別規定就需參考其規定.
感謝大大的解惑~
To 8F,
你講的是"複商不得當住宅使用",但這字句已經拿掉了,所以一品大觀房價狂飆,而現有的"科商",則早已沒有此限制字句…
版主回覆:(04/10/2012 04:33:27 AM)
這種就地合法的功力實在令人佩服!新北市那些乙工案的業者真應該向新竹市學習。
一介草民,望屋興嘆~ 口袋不夠深
有親民一點的價格嗎?
版主回覆:(04/10/2012 04:35:39 AM)
有啊!只要你不堅持一定要買在市中心黃金地段的話,相對平價的房子還是不少。
呼應陸大
相對平價的房子在新竹真的不少
又要熱門地段 , 又要便宜 , 可能嗎 ?
謝謝陸大的鼓勵,能替一介草民開個親民版嗎?例如那些房子是比較不在黃金地段的。
何謂親民? 總價還是單價?
不用想得太複雜
試著看看你所謂 " 黃金地段 " 以外的區域 , 一定有的
親民定義是希望房價不要跑太快,不過事與願違罷了,
偶棉搭公車的人,真的是年年望屋興嘆丫
只怕搭火箭都難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