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 奢侈稅下的房地產隨筆1:看懂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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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下午通過俗稱「奢侈稅」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初審,朝野並加碼把原訂7月1日的實施日期提前到6月1日,若無意外,該條例將於5月12日完成三讀。

這是件值得註解的事。

一向予人「溫良恭儉讓」刻板印象的馬政府這次祭出的打房措施,從去年釋放風向球、再到春節後定案出台,速度之快、力道之猛、涵蓋範圍之廣、打擊數量之多,無論建商、代銷、房仲、投資客,甚至散戶都哀鴻遍野,顯見這次的確打到要害。但筆者認為,用「奢侈稅」這三個字來概括整部條例,對業者與投資客來說實有不可承受之重。畢竟有錢不是罪惡,沒錢並不可恥,差別在於資金運用的管道與方式,因為買昂貴的「奢侈品」所以課徵重稅?因為賺太快賺太多所以不道德?讓人有回到戒嚴時代的錯覺。

無論如何,寶刀既已出鞘,此時再爭論對錯已無濟於事,面對「奢侈稅」並看懂「奢侈稅」會比較務實。想要知道為什麼「奢侈稅」能打到業者與投資客的要害?就不能忽略相關條文。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裡,與房地產買賣相關的條文其實不多,但即使只有少少幾條也夠看了,摘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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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條例規定之特種貨物,項目如下:
     一、房屋、土地:持有期間在二年以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但符合第五條規定者,不包括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房屋、土地、特種勞務,分別指:
     一、房屋、土地:銷售坐落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房屋、土地。

 第四條 銷售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特種貨物,納稅義務人為原所有權人,於銷售時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屬本條例規定之特種貨物:
     一、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
     二、符合前款規定之所有權人或其配偶購買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致共持有二戶房地,自完成新房地移轉登記之日起算一年內出售原房地,且出售後仍符合前款規定者。
     三、銷售與各級政府或各級政府銷售者。
     四、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
     五、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移轉者。
     六、銷售因繼承或受遺贈取得者。
     七、營業人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者。
     八、依強制執行法、行政執行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強制拍賣者。

 第七條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稅率為百分之十。但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特種貨物,持有期間在一年以內者,稅率為百分之十五。

 第八條  納稅義務人銷售或產製特種貨物或特種勞務,其銷售價格指銷售時收取之全部代價,包括在價額外收取之一切費用。但本次銷售之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額不在其內。

 第十一條 銷售或產製特種貨物或特種勞務應徵之稅額,依第八條規定之銷售價格,按第七條規定之稅率計算之。

●第十六條 納稅義務人銷售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特種貨物,應於訂定銷售契約之次日起三十日內計算應納稅額,自行填具繳款書向公庫繳納,並填具申報書,檢附繳納收據、契約書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價格及應納稅額。

 第十七條 納稅義務人銷售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特種貨物,應向其總機構或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價格及應納稅額;其在中華民國境內無總機構或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戶籍者,應向該特種貨物坐落所在地之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價格及應納稅額。

 第十八條 納稅義務人屆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申報期限未申報或申報之銷售價格較時價偏低而無正當理由者,主管稽徵機關得依時價或查得資料,核定其銷售價格及應納稅額並補徵之。
      營業人銷售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特種貨物或特種勞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稽徵機關得依查得資料,核定其銷售價格及應納稅額並補徵之:
      一、未設立帳簿、帳簿屆規定期限未記載且經通知補記載仍未記載、遺失帳簿憑證、拒絕稽徵機關調閱帳簿憑證或於帳簿為虛偽不實之記載。
      二、未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辦妥營業登記,即行開始營業,或已申請歇業仍繼續營業,而未依規定申報銷售價格。

 第二十二條 納稅義務人短報、漏報或未依規定申報銷售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特種貨物或特種勞務,除補徵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三倍以下罰鍰。
       利用他人名義銷售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特種貨物,除補徵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三倍以下罰鍰。

正如上述,「奢侈稅」裡跟房地產有關的條文,基本上都繞著「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也就是打★號的規定在轉。要留意的是,一般人多以為「奢侈稅」針對的是供應鏈下游的短期房地產投資客,其實不盡然,包括向前一手地主(不包括政府單位)購得土地的新地主也在受影響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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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來看建商的衝擊,建商取得土地的過程,常是先由人頭購買土地,然後再轉售給自家公司,土地款先落袋為安。一旦「奢侈稅」三讀通過,加上政府緊接著祭出打擊地主的空地稅與打擊建商的緊縮餘屋貸款等政策,建商在內外夾擊下,短中期獲利勢必受到影響。

代銷業者的衝擊除了投資客縮手導致銷售期大幅拉長外,接待中心的自住型來客量與成交比明顯下滑也是不利因素。由於代銷業者有合約時間的銷售壓力,若代銷業者與建商之間缺乏共體時艱的默契,則不易全身而退。

投資客的衝擊就更明顯了,已進場的投資客無論是實力大戶或玩票散戶,此番「奢侈稅」皆一網打盡。除非投資客抱定「放個2年以後再說」的心理,否則都要加入即日起到6月1日、為期不到60天的「恐慌性賣壓」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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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奢侈稅」措施也更加印證筆者之前的房地產信心論調,簡單說就是房價漲跌跟信心的關聯性遠大於供需,如果網友用供需來看房地產市場,會發現供需其實從一開始就是失衡的。這樣講好了,在國人自有住宅率已逼近9成的今天,買房子的動力早已從「有」進階到「好」,這裡的「好」,也包括將房屋當成投資性商品。

另外,細心一點的網友還會發現,「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雖關了一扇門,但也留了一扇窗,那就是將打擊範圍限定在「持有房屋在二年以內」的房屋持有者與「依法得核發建照之都市土地」的土地持有者身上,並未將「非都市土地」的土地持有者算在內。

所謂「都市土地」,就是已發佈都市計畫及依《都市計畫法》先行劃定而實施禁建的土地。簡單來說,跟網友比較相關的就是一般常見的重劃區,乙種工業用地也涵蓋在內。

至於「非都市土地」則包括山坡地範圍外專供農業區內建築使用的「甲種建築用地」;鄉村區內供建築使用的「乙種建築用地」;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或山坡地範圍內專供農業區內建築使用的「丙種建築用地」;工廠及有關工業設施供建築使用的「丁種建築用地」等。這些建築用地的土地持有者目前並未看到在「奢侈稅」的打擊範圍之列。(待續)


 

本文對我?

有幫助。
沒幫助。

44 thoughts on “[聊天] 奢侈稅下的房地產隨筆1:看懂奢侈稅

  1. 訪客 says:

    阿 引述原文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屬本條例規定之特種貨物:
         一、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
         二、符合前款規定之所有權人或其配偶購買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致共持有二戶房地,自完成新房地移轉登記之日起算一年內出售原房地,且出售後仍符合前款規定者。"
    也就是說 還是可以一次持有兩戶 兩戶輪著賣..是這樣說的嗎?
    版主回覆:(04/06/2011 03:33:26 PM)
    感謝詢問,看起來是這樣的沒錯,不過前提是必須「先買後賣」(買了新房子之後一年內必須賣掉舊房子),而且買賣完成後仍須符合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除了《條例》之外,我也希望趕快看到之後的《施行細則》。謝謝!

  2. 訪客 says: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屬本條例規定之特種貨物:
         一、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
    不知道施行細節上, 是否是指每人只有一戶(含配偶和未成年直系親屬)…兩年內買掉也不課稅??

  3. 阿民 says:

    投資客投資房地產絕對沒有道德上的問題.
    但投機客投機房地產導致房價上漲 一般平民買不起房子…
    政府出來打房也勉強算是天經地義
    版主應該把"投資客"和"投機客"劃分出來
    難道現在的房市就不能投資嗎? 我並不覺得啊
    不能炒房 就變成戒嚴 會不會太誇大了…
    難道每天搞房產就沒別的事做了?….
    不能投機 想點用腦的投資嘛
    投機投機 難道沒有風險嗎 賺了一筆現在收手還來得及
    我是希望 打房打房 一堆房仲蟑螂該打一打
    版主回覆:(04/07/2011 03:24:56 AM)
    dear 阿民:
    感謝你的寶貴意見。趨吉避凶是人之常情,俗話說:「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爬。」透過賺錢來改善生活、實現理想,總是一件好事。只要是合法賺錢、合法節稅,我們應該都要抱持君子有成人之美的心態來看待。因此,我不認為用「投資客VS投機客」來看這件事是妥善的。謝謝!

  4. 小開 says:

    李述德表示支持提前於六月一日實施, 以縮短觀望期, 證明政府已經看到了影響性. 所有的政府打房都是希望打『價』, 無奈結果都是『量跌過價』, 不僅效果不如預期, 反到影響相關從業人員的生計, 進而影響經濟. 結論是:
    房市明年會翻身, 股市今年會大好, 因為股房不能同時在選舉前軟弱無力.
    版主回覆:(04/07/2011 03:18:03 AM)
    dear 小開:
    筆者有一個比較大膽的推論:那就是從即日起到6/1前才是大膽買新成屋/中古屋的好時機,因為過了6/1,塵埃落定,賣方會將「奢侈稅」成本計算在總價內,買方反而買不到較為便宜的房子。當然,前提是賣方沒斷頭。
    另外,學界也有將預售屋換約列入「奢侈稅」的看法,因為這一塊才可以打擊到短進短出的投資客。不過,在趕緊收割、避免夜長夢多、節外生枝的情況下,筆者猜想政府應該不會這麼做,他們會另闢蹊徑,就像目前用查稅的方式來辦理。謝謝!

  5. Maggie says:

    想請問奢侈稅起徵點是依買賣契約日?公契日?或不動產移轉日?如5/31簽訂買賣契約,要課奢侈稅嗎
    版主回覆:(04/07/2011 02:31:28 PM)
    dear Maggie:
    今天跟業者閒談,趕緊跟你報告,有一說是按條例的字面意義「持有2年」並不限於規定日起持有才生效。換言之,只要是「持有時間在2年(含)以內」都會被打到,這時就要看你的持有日期,假設你持有日期是2009年12月1日,你要在2011年12月1日以後賣掉才不用被課徵「奢侈稅」。當然,上述解讀應該是最壞的情況,不過根據「莫非定律」,事情往往會朝最壞的情況發展。
    ================================================
    dear Maggie:
    通常是規定X年X月X日生效,或自頒佈之日起生效,極少有回溯的情況。以本次情況來看,筆者猜測規定日應該就是生效日,亦即6/1。換言之,在5/31以前「過戶完成」的房地應不在限制之列,只有簽訂買賣契約應該是沒用的。這部份筆者只是合理推估,實際情況還要看《施行細則》怎麼規定。謝謝!

  6. Guest says:

    遏止不正當炒作, 防止房價操縱在少部分投資客手上
    科徵奢侈稅天經地義, 豈有回到戒嚴時代的道理 ?
    若房市只能靠投資客的炒作才能上漲, 那這市場太不健康了, 總有泡沫化的一天
    到時候投資客賺飽飽, 泡沫化的苦果是全民承受, 難道這才是正義的表現 ?
    版主的發言太過偏向建商及投資客了
    版主回覆:(04/07/2011 03:00:27 AM)
    你想太多了!

  7. 小開 says:

    買賣雙方對價格認知會持續一陣子, 房市也會持續低迷, 一但他們逐漸達成共識, 那時的成交價就接近底部. 可以觀察, 日後只要出現月交易量高過今年一月份, 就是房市再起的時候.

  8. 訪客 says:

    一、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
    所以只有一間房子,設定成自用住宅就可以不用繳奢侈稅.對嗎?

  9. 老開 says:

    陸大房子狂漲的時候也沒看你說甚麼,
    你總認為這是趨勢這是理所當然…
    股市有漲有跌, 房市也一樣,
    不管是政策面或經濟面都一樣
    打房就說回到戒嚴時代…
    這樣說就太小家子氣了 也太不客觀了
    就算今天政府不打房 哪一天泡沫了
    投資客不也一樣
    何況某些建商投機客 吃人不吐骨頭的態度
    可以從開價(買價)13,14萬賣到20萬的開價
    "斷頭又有甚麼好同情的呢?" 不一定旁邊鼓掌的人更多
    而且重點是 目前"投機客"有賠嗎?
    花幾百萬投資股票 結果住套房了 so what?
    只能講賺 不能講賠嗎?
    其實說實話我倒覺得 政府打房太輕了…
    版主回覆:(04/07/2011 09:42:43 AM)
    dear 老開:
    感謝發表寶貴意見。這是筆者之前的文章,供你參考。建議你在批評之前能夠稍微查閱一下站內文章,這樣可以避免誤判。謝謝!
    http://jimmylu1974.pixnet.net/blog/post/30406066

  10. 訪客 says:

    陸大的 "因為賺太快賺太多所以不道德?" 質疑
    莫非房價被不當炒高 , 庶民望屋興嘆 , 而政府不能導正是吧 !?
    試想 , 如果米價被炒高到一碗飯2千元 , 有錢人一樣吃得起 , 而您有何感想 ?
    為何物資不准囤積以哄抬物價 , 房價卻可以 ????
    政府不希望房價繼續被炒作就是戒嚴 …. 陸大真是誇張 !!!!
    版主回覆:(04/07/2011 09:45:35 AM)
    該怎麼講呢?你有斷章取義和引喻失義的自由,我不能阻止你。謝謝!

  11. 小開 says:

    >>一、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
    所以只有一間房子,設定成自用住宅就可以不用繳奢侈稅.對嗎?
    我的認知是這樣. 若用’一生一屋’ 規範, 答案是 yes. 若用’一生一次’, 那就要看這是不是你這一生的第一次, 若不是, 答案是 no. 所以有人會用假離婚, 夫妻(已離)各有一戶來規避奢侈稅.

  12. 訪客 says:

    打房太輕了??那立法改為十年內有買賣過戶者該產權全數充公,或是有買賣者雙方判刑一年抓去坐牢,一個政策還沒執行大家就覺得來,覺的去的,等執行一段時間再覺得吧!!

  13. 訪客 says:

    (筆者有一個比較大膽的推論:那就是從即日起到6/1前才是大膽買新成屋/中古屋的好時機,因為過了6/1,塵埃落定,賣方會將「奢侈稅」成本計算在總價內,買方反而買不到較為便宜的房子。當然,前提是賣方沒斷頭。)
    陸大此言差矣 , 如若此時價格尚且賣不掉 , 多加15%會賣得掉 ?
    假設 , 你打算買某間房子 , 原本屋主開價850萬 , 你嫌太貴沒買
    結果 , 奢侈稅開徵後 , 屋主調高到1000萬 , 你會買嗎 ?
    房子新且便宜不買 , 房子舊而貴卻買 , 果然只有投資客才能參透其中奧妙
    版主回覆:(04/07/2011 09:46:32 AM)
    就讓時間來驗證吧!我也不敢保證我是對的。

  14. SUNNY says:

    覺得陸大的意思是自由社會,價格本來就是供需決定的!用奢侈稅來治標,一點也不合理,持有土地與建物成本過低,如公告地價偏離市價過多,與建物評定現值過低,稅制應有全面性改革才有可能杜絕投機!其實,賺飽飽的投資客早已下車!

  15. 路人霧 says:

    政府只要多建國宅,
    物美價廉,
    大家一定搶著要,
    成立國宅署,
    只有政府可規劃住宅,
    擁有水泥與鋼筋,
    保證可百分之百掌控房價,
    所有人都住得到國宅.
    或者是入住率不高的建商不準再蓋新屋,
    除非投資客會分身,
    每天同時睡多個地方.

  16. 阿信 says:

    投資說穿了就是考驗投資人評估產品價值的準確性、解讀資訊與了解大方向趨勢的能力,誰能練就這能力,誰就有可能從各行各業(如股票、房地產等)獲取財富。有勇氣、下手快和選擇正確的時機出手不是那麼簡單的事,君不見還是有蠻多的投資客在活躍一陣子後消聲匿跡了。

  17. 阿信 says:

    說投資客罪該萬死是嚴重了點,任何人包括投機者只要買屋其實都承擔著一定的風險,預售時只有幾張圖與話講得天花亂墬的銷售人員,君不見金融海嘯時投資客斷頭的一堆,而撐過了這些風險的人勢必會要回一些利潤。試問:坊間一堆預售屋我們為什麼不敢買?是趨勢判斷沒投資客準嗎?是功課做得沒投資客多嗎?還是不敢承擔風險呢?俗話說:高風險高利潤,風險與利潤是長相隨的。你也買賣股票,買你股票的人也可能會被套牢啊?當有人解套而某人被套時,為何解套之人不必被批評?時代改變,房子已經變成一種商品,要買入條件相對優與日後好脫手的商品,就要做足功課並培養正確的觀念。賣屋時的定價也是一項藝術,買低賣高更是置產入門書中的第一教條,而房價的高低更不是一個絕對值。買屋賣屋是一門生意,風險盈虧自負,十八般武藝盡展,也只為了和你我一樣,在這社會上賺點錢過自己想過的生活。

  18. 理性一點啦 says:

    沒想到陸大這篇文既引起這麼大的論戰,根據小弟淺見這些沒有絕對,
    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就好像張金鄂講了n年的空頭,結果小弟就是因為聽了他的話,沒想到越漲越高。直至去年底小弟終於狠下心來買房,光是因為聽他的話小弟多花了一佰多萬。很高的學費。現在打房似乎看來這些所謂的空頭大師名嘴見獵心喜,棒打落水狗。狼來了喊久了終於給他盼到了,這次不能再講他不準了,他終於扳回一成。
    我覺得現在是買屋的好時機,因為之後一定還是會漲。政府降遺產稅、兩岸大幅開放、積極招商、景氣好轉、通澎,全力做多台灣卻又在房產反手做空,看起來有很大的矛盾。等著看吧!長期上漲趨勢不變。
    關於奢侈稅會墊成售屋成本,建議各位不要不相信,因為實際案例已在竹北發生過了(土增稅以市值科)我朋友買了一間透天二千多才過一個多月,過一個年。就要多一佰多萬才不會賠。如果你是他,口袋也夠深。請問你會照原價賣嗎?
    醒來吧!

  19. 訪客 says:

    其實呢…
    大家可以想一下 如果現在持有兩戶的話 實質上還不錯 如果投資客要被架高10% ~ 15%的稅額 那持有兩戶的平民就有空間出現了..
    想想看你的大樓有投資客在賣高高 你賣低低 是不是很有競爭力..
    而且如果是投資用的 掛高高賣 為何不掛賣要忍著2兩年避稅呢
    有錢就看看房子買了吧 不管是投資或自住 這兩個月都是不錯的時間點阿..

  20. 轉貼 says:

    http://chenjiayuh.blogspot.com/2011/04/blog-post_06.html
    奢侈稅能吃嗎?
    令人遺憾地,奢侈稅在立法院過關了,朝野兩黨一起民粹式地干預了自由市場。以下是我的簡單分析奢侈稅效應:
    (一)短期效應
    房地產和地產從業人員當然是受立即影響,但是已經利空出盡了。在低率下要買自用住宅的民眾會逐漸回籠,所以房地產業不會像之前那麼好,但也不致於整個崩盤。但很快地,我們會看到很多因應政策而產生的集體造假。買賣房屋,報真實成交價的是白痴;高級車賣三百萬的是白痴,寧可賣299萬,然後另外賣「服務」,也不要車價賣三百萬;俱樂部會費要五十萬的也是白痴。有辦法的有錢人,出國買奢侈品,買豪宅,乖乖在國內繳奢侈稅的也是白痴。
    (二)中短效應
    和評論家說的相反,奢侈稅的過關,不會造成股市大跌。大環境寬鬆資金的現象未除,熱錢少了房市可去,回流到股市的可能性極大。而原本一力承擔熱錢壓力的房市,在洩壓後,反而會推昇其它物價。央行原本就很困難的「低利刺激景氣」和「高利打擊通膨」二選一,會顯得更困難,而且沒有房市可以怪了,通膨政策的成敗變成央行一肩挑,彭總裁被逼對利率和匯率表態的壓力不小。
    (三)長期效應
    台灣經濟向下沉淪定了,因為台灣沒有右派政客。有人說宰幾個房市投機客有什麼了不起,許多人不相信商人就此不投資了,經濟就此不成長了。但是你看看兩黨政客,除了和房仲業交好的以外,沒有一個人認為政府介入民間經濟決定何錯之有,不是經濟學學壞了,就是連學都沒學過。你再看看,簡錫階這些人,一點都不滿意奢侈稅,這些左仔,要的不只是打壓房市,他們要的是社會住宅,要的是均他人的富。奢侈稅的動員成功,只會引來更多的左仔對政客施壓。台灣低稅賦的時代,一去不復返了。
    民粹路好走,選上容易,當家困難。馬英九無能,但運氣很好,國家還有錢,但他的無能,引來逢迎拍馬之輩,信口開河、浪費公帑,財政垮了,蔡英文、蘇貞昌就算選上了,執政得起嗎?再加稅、再加社會福利、再留爛攤子給下一任?還是順手讓北京給接收了比較快?
    靠著裙帶關係吃飯的企業家,一點也不會擔心奢侈稅的問題,或是政府左傾的問題,吃政府特權的人,只擔心政府太小,怎麼會擔心政府太大?簡大爺心中的無良企業家大概就是這些人,但簡大爺可想過國家越左,這些人越爽?有良的企業家,心中也許不在乎自己或是自己公司多繳一些稅,但他們有國際的競爭壓力,左傾的政策,只會慢慢地逼他們往外走,把員工當成台勞,至少還照顧了一些人。
    這是兩個極端型態的企業家,但是絕大多數的商人是像無祖國的商人,存活第一,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今天打的是房市,難保明天打的不是出口電子業。不要以為不可能,看之前一些媒體是怎麼逼央行讓台幣升值的,就知道要殺一隻金雞母是一點都不難的。左傾的經濟政策,逼走的就是這些企業家,他們順便帶走的,就是經濟成長、就業機會。天真政客真以為商人會愛台灣勝過愛新台幣?再來個戒急用忍就解決企業出走的問題?還是再多開放些中國遊客自由行經濟就成長了?
    被聲音大的選票綁架的台灣政客,拍手叫好奢侈稅的通過,中、下階層勞工跟著喊讚的時候,可曾看得清楚自己的未來在那裡?在此特存下蘋果日報拍下的奢侈稅政客嘴臉,為歷史作見證。

  21. Guest says:

    奢侈稅並不是民粹, 喊喊口號而已
    他能有效遏止短期間頻繁買進賣出導致房價短期飆高
    但如此就不能投資了嗎 ?
    在我看來, 事實並非如此, 往往群眾恐慌的時候正是入場的好時機

  22. 理性一點啦 says:

    關於奢侈稅會墊成售屋成本,我們當然相信 , 這麼簡單的數學誰不會 ?
    不過現在沒能賣掉的房價 , 過了幾過月 , 就要多花一兩百萬 …. 如果是你,又不是錢太多 , 請問你會照新價格買嗎?
    醒來吧!

  23. 阿信 says:

    經常涉獵投資書籍的人隨手拿起投資指南,可能翻沒兩頁就會看到「只有承擔較大風險才能提高投資報酬」這類的話,高風險即為投資人為較高報酬所付出的代價,而突然施行的奢侈稅即是投機者進行投資時的一種風險。長期投資房地產的投資客與還沒從 0 跨到 1 的自住客對房地產的看法有時好像平行線,兩個世界兩種思維,有時得放下成見(擁有同理心)才能看見另一個世界。
    陸先生僅是表達自己的意見與推論供大家參考,也因為處於抓不住大方向趨勢的時期,使得正在考慮買房的人,內心焦慮、反覆難安。其實選擇權還是握在自己的手上,沒有一個人可以斬釘截鐵的告訴您現在是不是買房子的好時機,就算有這麼一個人,最後的結果也是自己在承擔,更何況自己才是最瞭解自己的購買動機與負擔能力,要相信自己的判斷並勇於承擔結果,人生的控制權操之在己,面對金額龐大的房屋交易難免會徬徨,但這也不過是人生眾多選擇中的一個。(就像選擇另一半也是風險很大的一個抉擇。哈~)

  24. 奢侈稅真正的贏家是政府 says:

    奢侈稅真正的贏家是政府,趁著民氣可用,既稱了民意也肥了口袋.短期也許會有比較大的議價空間,但地段的好壞將會越發凸顯.在奢侈稅上路後,買賣雙方議價時必須協調如何處理這必須多附的稅,好地段的房子,房價會更上漲,也就是把稅加上去,地段不好的房子,會跌更慘,因為稅金墊高了成本,更難賣.
    個人認為,奢侈稅這政策就像當初喊著油價要一次漲足的政策一樣,時間會證明一切….

  25. QQ says:

    我的想法是..
    房產可以長期投資但不可短期炒做,所以此次奢侈稅才會定義兩年內非自用住宅轉手.
    2年內非自用轉手本就有炒作嫌疑.用奢侈稅名稱去涵蓋房屋買賣,看不出層次的差別.應該改為"短期轉手稅",這樣大家比較清楚.
    (贊成短期轉手稅啦~應該第1年30%,每年降5%,連課6年,反正限定非自用,不影響吧!)

  26. 小胖子 says:

    我同意陸大的看法,這兩個月是購屋的好時機,之後實施奢侈稅,賣方成本墊高一定是加在買方身上,畢竟利率還是低檔,要斷頭有點困難,對於政府的作法本人認為平息民怨大於實質的效果,畢竟有法必有破,而目前的經濟面也還不錯,房地產並沒有泡沫化的現象,現在是景氣好在降溫,所以我認同現在回檔是好買點!!

  27. aye says:

    陸大你應該不瞭解甚麼較戒嚴吧!!
    我很想了解 你所謂"讓人有回到戒嚴時代的錯覺"
    是不是真的是你錯誤的感覺呢?
    版主回覆:(04/08/2011 03:24:15 PM)
    dear aye:
    感謝留言。解嚴時我念國中,所以還有一點印象,不敢說有多了解,但也躬逢其盛了。如果你是要討論「戒嚴」的定義與內容,請參見以下連結: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F%B0%E7%81%A3%E7%9C%81%E6%88%92%E5%9A%B4%E4%BB%A4
    如果你是要問我「為什麼用這個字眼」?我的回答是,我想表達的是一種時代氛圍,在那樣的時代氛圍下,商人的地位是被壓抑的,展示財力或炫耀財富是會被清議的,吃合菜最好要吃梅花餐,「舖張」和「浪費」是不對的,「奢侈」是不道德的。
    我真希望馬政府的施政思維不是返古或復古,我也期待這是我的錯覺。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謝謝!

  28. 訪客 says:

    剛好看到戒嚴這個議題, 我也實在想說陸兄你真的誇大了
    打房跟戒嚴八竿子打不著,
    一來沒有你說的時代氛圍, 現在依舊是非常自由
    二來你說的商人地位被壓抑也不是戒嚴的主要精神
    基本上戒嚴是剝奪言論,新聞及集會結社等自由
    至於你說炫耀財富會被清議 那只是你對戒嚴時代壓迫
    過度放大的想像
    想反的 你的內容一直在強調所謂的"不道德"
    你說 因為賺太快賺太多所以不道德
    你說「奢侈」是不道德的
    那又真的是你誇大的多想了
    若真的有人這麼想 那也真的只是偏激想法的少數
    我認為 大多數的老百姓只會去想這是一個抑制房價的政策
    政策好壞可以討論 手段也可能不夠高明
    但是戒嚴時代 和所謂的不道德說 真的是多想了
    有錢人繳所得稅的時候 是不是也覺得戒嚴時代來了
    賺的太多錢繳太多稅 不道德呢?
    老闆賺得快賺得多 還買台名車開 員工會覺得他不道德?
    打房官員賺得更多 奢侈有錢的不在少數 這個政策
    有讓他們這些人 在社會觀感下成為不道德的人嗎?
    也許我們這種平民老百姓 敏感度沒那麼高
    陸兄是房仲相關產業 因為奢侈稅 就感覺戒嚴時代來臨
    版主回覆:(04/08/2011 07:40:35 PM)
    我以前不是很深刻明瞭「見樹不見林」的涵義,今日拜讀貴留言,終於豁然開朗!感謝指教!
    抱歉了!讓你誤解並非我的本意,若你一定要繞著「戒嚴」這個字眼去解讀,就不可能繞得出來,我誠心給予尊重與祝福。謝謝!

  29. QQ says:

    買名車/遊艇/名家具 不會不道德阿! 反而美化市容及增長大眾審美觀念,
    而政府國庫沒錢, 要這些有錢人多繳一些稅收增進國家建設,也是有道理!
    囤房而後炒房當然不行阿!
    為什麼房產保值, 因為土地資源有限,加上每個人都須要家,所以他是民生必需品,
    所以馬總統要定調房產不可短期炒做!
    商人做什麼買賣穩賺不賠,民生必需品阿,尤其是屬於礦產資源, 黃金鑽石大家可以不需要,但"家"總要吧! 所以你把別人的"家"囤起來等者賣高價,當然就不道德!
    這跟名車/遊艇/高貴家具等…可以人工無限再置的東西不一樣.
    很多話,光繞者字面上解釋,講也講不清,"奢侈稅"三個字也一樣,細想其中規範種類的含意,就知道哪項是不道德!哪項是奢侈!(不過有錢人要奢侈,誰管得著,請他多繳稅不就得了! 現在..就是這個意思!)

  30. 剛好路過 says:

    個人不認為房屋現在還是屬於"民生必需品"的等級,若是以20年前來說他算是,現在自有住宅率已經超過90%了照理說應該絕大多數人都有自己的房子吧!就新竹及竹北而言500萬以下的房子一堆但為什麼沒有人要買?為什麼一堆新的預售建案一堆人要買呢?這才是問題的本質吧!
    另外為什麼大家都要買房子而不租房子呢?政府的政策鼓勵不也是原因之一嗎?傳統的觀念加上政府的鼓勵使得大家都想買一間房子,老舊房屋賣不掉租不出去更新比登天還難,新重劃區持續釋出,大片土地價格低開發容易使得建商較願意投入建設,新的區域道路整齊公園綠地規劃多房子新穎配備好,使得大家更願意轉入新的區域居住,種種因素之下房價能夠不漲嗎?
    奢侈稅能夠使房價下修嗎?好的地段好的社區需求大物件少就算加了10~15%會沒人買單嗎?同區域較差房屋因為比價效應房價會下跌嗎?最好的區段因為奢侈稅使房價上漲次級區段不會有比價的效應嗎?
    以新竹竹北來說建商的土地取得越來越高,有人願意做賠錢的生意嗎?由於土地稀有、通膨等原因,房價長期只會越來越高,建商寧願養地晚點推案誰會願意降價賠售?除非再來一次全球大蕭條,建商倒閉賠錢賣地拿錢放人,不良資產大增,重新大洗牌一次,否則難以有機會,但是在不景氣的時代荷包縮水心態保守誰敢買房呢?蕭條後的復甦也會因為前一波以有價格基準,收入水準恢復房價也會很快的超越上一波的高點!
    我很能理解希望房價下跌的朋友,我也很希望房價可以便宜些!但請換個角度想,今天你是投資客或建商你現在會採取什麼樣的行動呢???
    全台知名的張大師不也在文山區買了價值不斐的房子嗎?

  31. 羅子茜 says:

    買房子是一輩子只能有1~2次當然要好好比較仔細找500萬的房子建築規劃和設計包含建材是否全是完整規劃和用材.如果買房子可以這麼隨便就不會有老舊房屋賣不掉租不出去更新比登天還難的困擾了.現在自有住宅率已經超過90%了照理說應該絕大多數人都有自己的房子吧!90%自有住宅率會不會太誇張了是根據什麼報導要不然為什麼還有這麼多人上新聞報導討論
    時代在改變現在的房屋結構和用材已經不斷的再精進如果您有去比較了解就會知道為什麼房子有貴和便宜的分別舒適&老舊的差別.買房子是要住一輩子當然要多比較

  32. 訪客 says:

    許多人買房只是單純的想自住成家…
    何必需要用佔少數的投資客或房仲業者的角度去思考事情?
    有些人對於房仲業會有不好印象
    就是因為有些人總以為 有糖吃是合理合法的
    但今天糖變少了 就開始哭天喊地
    如果今天一人一票開放公投打房政策
    我相信表決出來的結果 絕對不只是陸先生所感受的
    戒嚴時代而已… 不是嗎?

  33. 想買房 says:

    就個人的一點粗淺的理解:¨自有住宅率已經超過90%¨指的是90%以上的房屋是由家戶所擁有, 而不是¨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有房子¨, 換句話說, 這句話似乎不能被理解為大部分的人都有房子了…..

  34. 剛好路過 says:

    自有住宅率請上網站查詢!
    我也有訂三戶喜洋洋也!一戶自住兩戶投資!
    這個案子實在是太棒了!以後一定會翻一倍以上
    樓下的也訂五戶不是嗎?
    做生意誰會想賠錢呢?除非不得已才會認賠不是嗎?
    所以說要這些建商或投資客撐不住才有機會!
    但是撐不住的會是這些人還是一般消費者呢?
    股票賺錢的是散戶?大戶?還是外資?
    不是不認同打房,而最近幾次政策都不會是有效的方式!政府頭腦不換、總體政策方向不改、不動產相關法規不調整、仍是圖利特定人事的結果還是會一樣!
    對於投機客我不與置評!行為道不道德我不知道!因為高風險才有高報酬!現在賺不代表永遠賺!當時機看錯時也是要認賠!槓桿完太大破產都有可能!而且他們也不過是搭順風車罷了!不認為他們對房價有多大的影響力!
    不是要鼓吹房價上漲,而是不希望一般民眾被誤導而錯失買房的時機!
    現在賠錢殺出的不是沒有,只是機會少的可憐!更有可能還沒到市場上就被大戶投資客承接了!現階段應該更積極看屋,有看到喜歡的滿意的價格合理的就該下手!一昧的想等跌價等崩盤最後後悔的還是自己!
    上一波房市低迷是金融海嘯 全球景氣很好?
    上上一波是自921之後網路泡沫化及SARS 全球景氣很好?
    景氣反轉才有實質下跌的機會

  35. Dee says:

    打房才要開始勒..慢慢看吧
    投資客吃相不好看 政府打房何必手軟呢?
    打房不是只打新竹 看看台北吧
    2007新莊 20萬以下 現在50萬
    一般老百姓真可憐

  36. david says:

    台北市房價太貴應該下跌5成才合理,但現行的政院版本影響台北以外地區民眾的變現自由,一方面舊屋因房價下跌賣不掉,另一方面去年才購買預售屋的買錯也無法換屋. 因此個人所支持的是彈性版本:1. 一定價格以下(如1000萬)不刻稅. 2.分區域採不同稅制。
    但無奈立法院裡面有一些奇怪的大立委把持大局,丈著廣大無知民眾的支持就自以為是,對於有問題粗糙的政院版本根本懶得調整,奢侈稅雖然已經通過但心裡面的臭幹絕不會過,有沒有人知道這些大立委到底是屬於那一選區的? 選出這種立委還沾沾自喜, 我要向這些選區的選民說聲恭喜!

  37. pp says:

    影響房市的 不會簡單到只是景氣
    上一波房市連跌10年 從1993~2003
    這十年的前八年 經濟可是好得很
    美國是柯林頓拼經濟的八年 也是網路起飛的年代
    2000年還炒到最高點 一直到2001年泡沫…
    但台灣房市呢? 幾乎剛好對做
    一直到景氣掛點 政府推出低利率 才讓資金轉來炒地皮房產
    不過反正這些建商 投資客啥事件都以說成是房地產利多 不意外啦
    景氣差 就說 買房最安全 最抗跌
    景氣好 就說 買房最增值 最抗通膨 (這個好笑 他們敢說美國 日本的抗通膨 抗成負數嗎?)
    最好笑的是說 成本是多少 沒人會做賠錢的生意
    你難道不知道 做生意的小孩最難生嗎?
    做生意穩賺
    那誰還要上班? 大家都來作生意 大家都來當老闆就好
    做投資穩賺? 誰還要腳踏實地做事情..
    大家都來買空賣空 打打嘴砲 做沒有實質產出的工作 全民來吹金錢泡泡就好了
    別再騙人了啦..

  38. jazzblue77 says:

    小弟一點意見, 自由經濟發展仍然決定於供需, 供需卻是很複雜的人的關係很難有所謂的對錯之分, 就像是如何定義奢侈一般 很高興陸大有這個園地給大家分享意見與抒發心情但是更希望大家能利用這個平台來結合小市民的力量例如彼此誠心分享各個建案品質/議價 等等資訊不讓建商代銷呼弄或牽著鼻子走分享如何審閱合約 監工 驗屋 等等知識使付出的回饋最佳化最大化這或許比找出到底是誰的錯對我們本身更有直接效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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