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專欄] 大家談45:房地產的胖達人

 

胖達人麵包店事件越滾越大,台北市長郝龍斌認為這不僅是「廣告不實」而已,更是「民生詐欺」事件。筆者想到,房地產市場偶爾會出現「廣告不實」的案例而被政府裁罰,但情況絕大多數均侷限在「廣告不實」。你覺得房地產廣告如果發生類似胖達人事件時,政府該如何處理?是採用行政罰的「廣告不實」?還是採用刑法339條中的「詐欺」?想聽聽看你的意見。請在投票後公開留言。謝謝!

延伸閱讀:大家談不實廣告(台灣法律網)

你覺得房地產廣告若有廣告不實情形,政府應如何處理?

一律用「廣告不實」處理
一律用「詐欺」處理
應視情況而定

One thought on “[週一專欄] 大家談45:房地產的胖達人

  1. 您的暱稱 ... says:

    這裡也會有廣告不實的建商廣告
    不知道陸大會不會做嚴格篩選及檢驗
    版主回覆:(08/27/2013 02:52:45 PM)
    感謝留言。歡迎你具名提供廣告不實的建案,我會去了解,然後再向你報告我的訪查結果。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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