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週報網站(以下稱本網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等規定,特向臺端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1. 蒐集之目的:依據法務部公告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網址: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aspx?LSID=FL010631)填載如下,代號及項目名稱嗣後如經法務部公告變更,亦隨同變更之。本網站基於不動產服務(○○七)、行銷(○四○)、住宅行政(○四一)、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六三)、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六九)、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九○)等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臺端之個人資料。
2.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本網站依前開特定目的,蒐集、處理及利用臺端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電話、地址、電子郵件信箱,以及 臺端於本網站註冊之帳號及密碼等,以提供優質的服務予臺端。若臺端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經本網站發現有錯誤、冒用、盜用或有他人檢舉等情形時,本網站在釐清爭議前將暫停提供對臺端的服務,以保障資料所有人之權益。
3.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3.1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如:商業會計法等)/本網站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前開期間重疊者,適用較長之期間。
3.2 地區:本國及住週有限公司所在地(以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為限)
3.3 對象:個人資料得予住週有限公司利用,以提供優質的媒體服務,包括:(1)住週有限公司(2)臺端填寫之委託住週有限公司代收預約表單之公司。
3.4 方式:以書面或電子文件、電話、傳真或其他自動化或非自動化方式儲存、處理及利用。
4. 依據個資法第3條,臺端就本網站保有臺端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4.1 臺端得向得向本網站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網站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4.2 臺端得向本網站請求更正或補充,惟依法臺端應提出適當之釋明。
4.3 臺端得向本網站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網站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予以拒絕。
5. 臺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臺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相關資料,若臺端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可能導致本網站無法提供最新相關活動訊息、不動產相關資料,例如,臺端填寫之預約表單相關內容等資訊。
6. 凡經由本網站連結至其他網站,基於各該網站均有其專屬隱私權政策,本網站不負任何連帶責任。當臺端在該等網站進行活動時,關於個人資料的保護適用各該網站的隱私權政策,均與本網站無關。
7. 當臺端瀏覽本網站時,伺服器可能使用〝Cookies〞技術自動紀錄臺端所瀏覽的網頁、網域及IP位址。此類資訊只作數據統計分析之用,以便做為網站廣告效果評估、改善網站內容及提升網站服務品質之參考,並無法識別臺端之個人身分。
如臺端對本網站的個人資料使用及隱私權聲明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10點至下午5點,中午12點休息1小時,例假日除外)撥打住週專線 03-6681180
玉品院.大遠百商圈,生活機能強
好醜的市容……
台北市的市容更是XX
真的蠻醜的
有比你家醜嗎?
他應該住寶佳,寶佳最漂亮了。
你連廁所都買不起,嫌人醜是否太有自信?
現在是怎樣 連講市容醜都不行
市容醜 馬路窄 規亂爛 沒騎樓人行道 不都是事實嗎
大概是覺得自己家的孩子只能自己罵吧…
不過 不可否認 這市容真的有待加強 進步空間非常大…
這種view就算了
市中心不看這種view要看哪種view?
看油庫?看工廠?看煙囪?還是看臭水溝?
這種view好歹是看市中心跟百貨公司,總強過看鐵軌。
如此說來
與其比看誰的view爛
不如看中庭
低頭勒!
光看叨為VIEW卡好..應該 海邊看 山頂看.
買房ㄓㄨ….看地點..地點啦!小弟看就是 『地點』.台語英文叫做:簍ㄎㄟ成 LOCATION.
台北的宏盛『帝寶』 VIEW也是不錯.可看建國高架橋..
這勒所在講的是市中心..一看碼知道. 大遠百在旁邊.
嗯..生活是..出門用咖…不必用車
地點賣醜..
市區算是 難得 的所在!!
什麼價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