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阿廣聊地產11:節稅小事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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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動產的功能來說,除了自用的使用性外,分別還有投資性、保值性,比較少人運用到的節稅性,以下幾個例子來說明。

1.王老先生今年80歲,是個私立學校校長,考慮遺產稅問題後,分別用子女的名義買了店面,頭款是先幫子女代繳;自從買了店面,每年固定的稅是房屋稅、地價稅,這兩種稅不會造成負擔外,店面租金收益為子女新闢收入來源,長期持有有房產,也能享受房產的增值性,王老先生說:節下來的稅可以用來做公益,好處多多。

2.企業購買不動產為什麼可以節稅?看現金流量表:

潛在總收入-閒置損失-經營費用=營運淨收益

營運淨收益-每年貸款償付額-稅負=稅後淨收益

營運淨收益-每年期支付利息-不動產折舊=可課稅餘額

可課稅餘額*稅率=稅負

每年期支付利息、不動產折舊,可以用來節稅,這是財務分析的稅盾法(tax shield approach)。

3.每年中都要報稅,房屋貸款利息可以用來抵稅,結餘的稅額,等於多了一筆小紅利,買買新衣服、添購新傢俱是沒什麼問題的。

以上以買房產節稅的方式,共同點都是跟債務做連結,而阿廣的長輩常說:在經濟能力許可下,有債務不是件壞事,除了督促自己不能懶惰(月底房貸馬上又要繳了..),也可運用債務節稅、甚至有節稅以外的好處….只是阿廣還沒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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